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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化局关于加强领导、繁荣戏剧创作的意见


  各地(市)县文化(教)局、省直各艺术表演单位:
  粉碎“四人帮”三年多来,我省戏剧创作和舞台演出都呈现出繁荣景象。一九七八年进行了全省戏剧调演,去年,我们举行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献礼演出。参加献礼演出的节目共二十一台,集中检阅了全省戏剧艺术队伍的力量,展现了舞台艺术创作活动的丰硕成果,涌现出一批反映我国现代的、近代的和古代的新创作的戏剧作品。其中秦腔《西安事变》、话剧《西安事变》和歌舞剧《兰花花》参加了全国的献礼演出。这些作品,促进了我省戏剧艺术创作题材、形式、风格的多样化,推动了传统剧目的整理、改编和革新,带动了舞台艺术创作和演出质量的提高,对丰富人民文化生活,鼓舞人民同心同德,向四个现代化进军起了积极的作用。
  我们的戏剧艺术,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在各级文化部门和广大戏剧工作者的积极努力下,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应当看到,由于林彪,“四人帮”十年严重破坏,戏剧创作造成了一个百花凋零的局面,戏剧园地疮痍满目,百废待兴。从当前全省戏剧创作的状况来看,我们所取得的成果与时代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戏剧创作和艺术生产,在质量和数量上都还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特别是好的戏曲现代戏不多。戏剧作品的题材不够广泛,形式和风格还不够多样,艺术上的创新还不够。上演的传统剧目有一部分没有经过认真加工整理,剧目管理上还存在不少问题。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社会效果、社会影响不够好的作品和节目。
  为了加强戏剧创作的思想领导和组织工作,繁荣戏剧创作,发展艺术生产,努力满足人民精神生活多方面的需要,为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建设更好地服务,各级文化部门要采取实际步骤,制定切实措施,努力把戏剧创作和艺术生产促上去,不断提高戏剧创作和上演剧目的思想、艺术质量。根据全国文化局长会议关于发展文艺创作的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第一、按照党的方针政策,遵照文艺的规律,加强对戏剧创作的思想领导和组织工作。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推陈出新”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要经常地、深入地了解戏剧创作和评论的发展情况,了解舞台上演节目中的倾向性问题,进行政策、思想指导。要继续肃清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流毒,解放思想,发扬艺术民主,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唯物主义观点,总结戏剧创作中的经验教训,积极地反映实现四个现代化中的宏伟业绩和英雄人物。
  第二、抓好戏剧创作,丰富上演剧目。努力扩大戏剧创作题材,有规划有重点地组织和领导好创作。每年各个县重点抓好一个节目,各地、市和省直各艺术表演单位重点抓好一至二个大型剧目。当前,要特别抓好戏曲现代戏的创作,省、地、市戏曲剧团应当努力做出成绩。在领导和组织创作中,要制定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一年要抓它几次,要见实效,保证创作规划的实现。
  要协同剧协,帮助和组织剧作者深入生活,特别是去熟悉新形势下的新情况和暂时还不熟悉的人和事,熟悉那些在我们面前已经展现出来并将越来越蓬勃发展的四个现代化建设的现实生活,组织安排他们投身到伟大的四个现代化建设的洪流中去,促使他们自然地产生创作愿望,进入创作实践。
  一九八一年是我党诞生六十周年,要积极组织戏剧作者创作反映革命历史和革命战争重大战役的作品,对人民进行革命英雄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
  第三、加强戏剧创作队伍的建设。采取普遍提高和重点培养的方法,促进戏剧创作队伍的发展提高。
  要繁荣戏剧创作,没有一支相应的戏剧创作队伍是不行的。目前,我省戏剧创作队伍力量还比较薄弱,人数较少,水平有限,尤其是骨干力量甚为不足。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戏剧创作机构,充实戏剧创作力量,适当地集中戏剧创作人才,是非常必要的。
  (1)建立和健全剧团的创作组。每个剧团要有一定数量的戏剧创作人员(省、地、市剧团三至五人,县剧团一至二人)。剧团领导要重视创作,实行对戏剧作者的业务考核,确定艺术职称,改善创作人员的政治和生活待遇,调动他们创作的积极性,采取多种形式,普遍提高现有戏剧作者的创作水平。对于长期不能适应戏剧创作的人员,要进行调整,不断培养、充实和更新剧团的编创队伍。    
  (2)省和有条件的地、市,可适当集中一定数量有戏剧创作才能和艺术实践经验,有培养前途的戏剧创作骨干,加强重点培养,帮助他们创作出较高水平的剧本。为他们创造有利于创作的条件,从帮助学习马列主义,深入生活提供写作素材,创造写作环境,提供剧本的发表和演出条件到组织新创作或有争议作品的讨论,研究探讨创作中的问题,总结创作中的经验教训等,从各方面帮助他们在戏剧创作上努力完成创作计划,创作出优秀的戏剧作品。
  (3)省上每年举办一至二次戏剧创作人员读书会,每期一至二个月。读书会通过组织创作人员认真阅读和学习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古今中外名著,提高戏剧作者的文学艺术修养,丰富文学艺术知识,熟悉编剧技巧,交流创作经验,提高创作水平。
  (4)繁荣戏剧创作,要采取专业剧作者和业余剧作者相结合的方针,要经常注意发现和培养业余戏剧作者。专业戏剧作者对业余戏剧作者要进行辅导和帮助,不断提高他们的戏剧创作水平。
  第四、要坚持现代戏、传统戏与新编历史剧三者并举的方针。但是,要花费较大力气来搞现代戏。为了鼓励创作,支持现代戏,从一九八○年起,建议在各级文化经费中拨出一项专款,作为扶植新的剧本创作所用,凡是排演新创作的现代戏和新创作的历史剧目,视其情况,在经济上给予政策性的补贴。对投入一定力量和时间,为戏曲改革、提高艺术质量而排演的重点剧目,成绩突出的,可在经济上给以政策性的补贴。同时也要加强传统剧目的整理、改编工作。组织一定数量有经验的专业或业余的戏曲编创人员、老艺人、从事传统戏和历史戏的整理、改编工作,并对我省流行上演的经过整理改编的传统剧目,分批进行审定推荐。
  省剧目工作室应认真做好传统剧目的搜集整理、研究工作,分期分批向全省推荐优秀剧目。
  第五、建立剧本创作奖励制度,每年召开一次优秀戏剧作品评选会议,编选优秀剧本创作集,对在戏剧创作上有成就的作者和优秀的戏剧作品,给予精神与物质上的鼓励。
  第六、学习全国剧本创作座谈会的经验,有计划有准备地组织戏剧创作座谈会,研究剧本创作中的问题,提高戏剧创作的水平。
  第七、加强理论研究,活跃戏剧评论,是促进和繁荣戏剧创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建国三十年来,我省戏剧理论研究工作是薄弱环节,应当尽快地建立起我省的戏剧艺术研究机构,充实研究队伍,开展研究活动,健全资料工作,推动艺术理论研究和戏剧创作。
  进一步活跃戏剧评论,建议省、市报纸、广播、电视、《陕西戏剧》和《舞台与观众》小报,有计划地组织戏剧演出评论。要实事求是地分析作品的思想内容和艺术表现手法。勇于探索戏剧创作和舞台演出上的新问题,既允许批评,也允许反批评。
  第八、编印《戏剧新作》汇集。对我省新创作的比较好的剧本,在《戏剧新作》上择优发表,向全省剧团推荐,并酌情付给作者一定的稿酬。
  陕西省文化局
  一九八○年五月十二日
  报:文化部、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
  送:省剧协、剧工室、省戏校、陕西日报、局长、副局长、艺术处、计财处、办公室。
  来源出处:陕文发(80)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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