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学术研究 > 政府文件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陕西省革命委员会文化局关于恢复上演剧目的通知


  各地、市文化(教)局:
  根据华主席在五届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扩大文艺节目,丰富文化生活”的指示,同意局剧目审查小组提出的关于恢复上演部分剧目的意见,特通知如下。
  一、大力提倡上演现代戏。对于过去本省创作和演出的现代戏,只要政治上符合六条政治标准,没有帮气,艺术上也比较好,即可恢复演出。如反映建国初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题材的《雷锋》、《焦裕录》、《山花烂漫》、《两颗铃》、《鹰山春雷》、《粮食》、《梁秋燕》、《志愿军的未婚妻》、《迎春花开丁》、《红色宣传员》、《朝阳沟》、《夺印》、《向阳川》、《李双双》、《瘦马记》等,反映革命历史题材的《血泪仇》、《八一风暴》、《三世仇》、《穷人恨》、《刘巧儿》、《大家喜欢》、《野火春风斗古城》、《十二把镰刀》、《查路条》、《红布条》、《苦菜花》、《江姐》、《白毛女》、《刘胡兰》等。对于其中某些有明显缺点的,应尽可能加以修改上演。
  具体剧目上演的批准权限,各地市创作、改编的现代戏剧目,由各地、市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批准,上演外地钓剧目,须经省文化局同意。   
  二、对于传统剧目,特别是那些具有地方戏曲特色,艺术较好,在群众中比较流行的剧目,本着有利于向人民群众进行历史唯物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的精神,也应陆续分批开放。第一批可恢复上演的剧目为:《窦娥冤》、《游龟山》、《四进士》、《三滴血》、《铡美案》及《孙悟空大闹天宫》、《无底洞》、《三岔口》、《长坂坡》、《雁荡山》。
  三、演出过程中,应加强评论工作,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断加工改进和提高。
  陕西省革命委员会文化局
  一九七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抄报:省委宣传部、章泽同志。
  抄送:省直各院、团、省文艺创作研究室、局领导小组成员、江风、禹良同志。
  来源出处:陕革文发(78)40号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