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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商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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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明代陕西的棉布商

第二章 明代陕西商帮的初步形成 第三节 明代陕西的棉布商
  一、明代陕西布商垄断江南标布市场的原因
  在中国明代经济史上,商品经济发展最耀眼夺目的是江南苏松嘉杭棉纺织市场的勃兴和由此而带来的中国经济关系的深刻变化。长期以来,学术界对这一地区棉纺织业发展的研究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却忽视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是谁促成了这一地区棉纺织业的超前繁荣?显然,苏松土布年商品量3074万匹,自身消费量只有372万匹,仅为土布商品量的十分之一(456),其余均“非邑人所贵也”(457),说明该地区棉纺织品市场的繁盛并非来自自身的需求驱动,而是来自本地区市场需求以外的原因。
  马克思说:“商人资本的任何一种发展,会促使生产越来越具有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性质,促使产品越来越转化为商品”(458)。在明代的近三百年间,是陕西商人市驴券马,泛舸长江到江南(459)购运标布,并因此而开辟了“南布北来”的流通大动脉,才一手促成了苏松棉纺织业近三个世纪的繁荣。这是陕西商人以其“西秦大贾”的雄浑气慨在江南水乡的历史长河中留下的凝重倒影。
  明代多种历史因素的“合力”把完成南布北运的任务放在了陕西商人的肩上。
  首先,解决西北边防部队军装旗仗对布匹的需要是促使陕西商人赴江南购布的直接原因。
  明朝为了防范边外鞑靼族侵拢中原,在西部边境列边镇屯重兵驻守边疆,其中陕西北三边四镇马步兵二十余万人,按例每人每年给棉布二疋到四疋,棉花一斤有半(460),仅西北边防军军服用布“一次常需六,七十万匹”(461),嘉清二十年《全陕政要》载,每年“四镇”需布“五十六万五千一百三十三匹”(462),加上军士家属也得领用布花,明王闳《奏边务六事疏》中说“军士冬衣布,有家小该三疋四疋者内一二疋”(463),按此计家属每年亦需三、四十万匹,这样西北边防军用布每年至少消费一百万匹以上。由于陕西产布不丰,明政府每年令“河南送大布十万匹,前来凑用”(464),远不能满足军需供应,军布差额很大,为了保证边防军的军需供给,只得“令商采办”,这成为推动陕西商人赴江南购布的直接动因。
  其二,明政府实行的赋税征实政策是推动陕西商人为支付需要而赴江南购布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明初为了驱民南亩,劝课农桑,明政府在全国大规模推广植棉,要求凡民有土地五亩至十亩者,栽“木棉各半亩,十亩以上倍之”,并强硬规定“不种麻及木棉,出麻布棉布各一匹”(465),不种棉亦得纳布,可谓最蛮横的劝民政策。同时,为了保证棉布供应,明廷又在全国实行“棉布征实”的实物贡赋政策,如陕西西安府所辖州县仅三十有六,而征纳棉花的达三十州县(466),从征棉各州县县志反映的材料看,据田培栋先生估计是“每五亩棉田征布一匹”(467),这即是历史上的“地亩布”,引上举《全陕政要》记载“阖省岁派地亩布共十三万一百四十匹”(468)。由于陕西在明代植棉织布仅局限于渭北数县,产布数量有限,岁派地亩布并非全是陕西的自产布,因此陕西在明代“阖省岁少布三十二万七千九百九十匹”(469)。完纳实物贡赋,布的供应差额很大。为了支付需要,也推动陕西商人赴江南购运布匹回陕以完纳国课,这是促使明代陕西布商在江南异军突起的重要原因。
  其三,明政府在陕西推行的“布马交易”政策又为陕西商人赴江南购布提供了历史契机。在明代,陕西边境的西番少数民族游牧为生,他们牧养牲畜“饥食其肉,渴饮其血,寒衣其皮”(470),宋应星在《天工开物》中也说“古者西域羊末入中国,作褐为贱者服,亦以其毛为之”。这使得边外番族民众长期以来过着“四时不改三冬服”(471),“一领羊裘冬夏着”(472)的缺衣少穿生活。因此他们对中原温暖柔和的棉布很喜爱,“番商往往以马易茶及以他货易布帛”(473)。针对这种情况,为了羁制和怀柔西番族免其侵掠中原,明廷又在边地推行“布马交易”政策,以贵其所无贱其所有,作为治夷之道。“布马交易”率先推行于陕西。洪武三十五年“陕西行都司奏:回回可古思于宁夏市马,请官市之。上从之,上马每匹给绢四匹,布六匹;中马绢三匹,布五匹,下马绢二匹,布四匹”(474)。这是“官布”。明廷主要通过“委官解办”或“开中盐布”来解决。到永乐三年又进一步开放了商布贸易“四川布政司言:诸番以马易茶,例禁夹带私茶、布帛、青纸等物出关……有司遵其例禁,又虑杜绝远人,上曰:边关立互市,所以来远人,其听之”(475),使商布贸易成为合法贸易,这些便为陕西商人赴江南鬻布贩至边地以赚取地区差价的丰厚利润提供了有利的市场机会,使边布贸易迅速发展起来。到隆庆四年蒙古俺答汉诸族降清,成了“大明金国”。明政府为了对藏蒙群众分而治之,对陕北蒙地关边互市产品做了严格规定,北部边关只许以马易布,并在陕北沿长城线上开设了“七大马市”与蒙族诸部交易,而且还规定“梭布马,每匹梭布四十匹……官货马……青梭布一匹,兰白棱布十匹”(476),这是“官市”。隆庆五年又开设民市“每年五市,缎布买自江南,皮张易自湖广,彼时督抚以各部夷人众多,互市钱粮有限,乃为广招四方商贩,使之自相贸易,始为民市之始”(477)。当时蒙古各部驻漠南地区总人数30余万,每人每年获梭布3疋计,“总计七镇马市每年需梭布销量达40万匹,如加上商民贸易,近每年梭布销量达50万匹”(478),这都巨大增加了西北边疆对棉布的需求,为陕西商人南布北运提供了更为广大的活动空间。吴承明先生估计“西北易马的布每次十万匹左右,主要是商人所贩”(479)。加之边布利溥,经营棉布贸易有利可图,更进一步刺激了陕西商人贩运边布的积极性。
  最后,江南地区特别是松江府诸州县产布极丰,棉布质优货全,为陕西商人购布北运提供了物质基础。明代江南松苏嘉杭是棉纺织业最发达的地区,亦是全国棉布的主要供应地,并以产量大,质量优,品种多而闻名天下。如无锡“棉布之利独盛于吾邑”,“一岁所交易,不下数十万”(480)有布码头之称;苏州“苏布名称四方,习是业者阊门外上下塘居多”(481),其中又以松江府各州县市镇产棉织布特盛。明正德年间(1512年,所修府志云“俗务纺织……线绫,三梭布二物衣被天下,虽苏杭不及也”(482)。而上海更以产布而盛于松江。上海人褚华著《木棉谱》说“上海擅木棉之利垂六百余年,种植木棉之发祥地乌泥泾也,传授纺织之开山祖黄道婆,明清两代布则北鬻秦晋”(483)。明清两代松江布产量很大,吴承明先生估计为“全年最多三千万匹”(484);萧国亮先生更将其具体化为“30746112匹”并测算出商品量为“27019020匹”(485)。松江布还品种繁多,清初叶梦珠说上海外销布凡有三等“上阔尖细者日标布,出于三林塘者为最精,周浦次之,邑城为下,俱走秦、晋、京、边诸路……其较标布稍狭而长者日中机,走湖广、江西、两广诸路……更有最狭而短者日小中机,走湖广、江西、西广诸路……更有最狭而短者日小布”(486)。褚华更具体说标布分为“龙华尖、七宝尖名目,龙华、七宝皆吾邑镇名,七宝今分隶青浦,其行远者为标布”(487),又说“凡布密而狭短者为小布,松江谓之扣布,疏而阔者为稀布,产邑中,极细昔为飞花布,即丁娘子布,产邑之三林塘;文侧理者为斜文,文之胜者为整文,文绪起者为高丽,皆邑产”(488)。松江布不仅产大品繁,而且质量上乘,适应西北市场的需要。标布向以厚实、耐用而著称,又较小布为阔,极细密,适合北方风高寒久地区御寒之用,深受北方人的赏识。加之,标布经踹坊踹压后“布质紧薄而有光,此西北风日高燥之地,欲其勿著沙土”(489),亦皆能适应西北市场需求。
  这些多种历史因素的“综合”,推动着陕西布商自明代后“挟资千亿,岱陇东西,海内海外,券驴市马,日夜奔驰,驱车冰河,泛舸长江,风餐水宿,达于苏常,标号监庄,非松不办,垄断坦途,旁郡相间”(490),在松苏棉布市场上长袖善舞,位尊王侯,轰轰烈烈地演出了近三百年棉布贸易的历史活剧。
  二、明代陕西布商的经营概况
  在明代垄断江南标布市场的主要是秦晋布商,其中又以陕商为重。因为,其一,在明代棉布市场上,徽商的势力还在秦晋商人之下,当秦晋大贾携资“白银动以数万计或多数十万两”(491),到江南购布时,徽商在苏松棉布市场上的渗透才刚刚开始。褚华《沪城备考》“神救布商条”载:“万历癸末,邑有新安布商,持银六百两,寄载于田庄船,将往周浦,其银子为舟子所窥,黑夜中,三人共谋,缚客于铁锚,沉之黄浦,而瓜分所有焉”(492),资料显示直到万历年间徽商往江南贩布所带金额只有六百两,尚不及秦晋布商携银的零头,说明在江南棉布市场新安商人的势力刚起步,受到陕西、山西商人的压抑而发展不畅,只是到清代后“标客巨商罕止”(493),徽商才夺得江南松江布市的优势地位。其二,在秦晋大贾中陕商的势力又重于晋商。因为在明代西部边防军40余万人中。陕西北三边四镇已占一半以上,宣府、大同及辽阳才占另一半,而标布贩鬻主要是面向官家需要的官布,说明陕商承担的贩布任务在晋商之上。其三,从当时人们对布商的称谓变化来讲,明代江南的官私著述、地方史志多称布商为“秦晋大贾”、“关陕商人”或“秦晋布商”,其排序总是陕商在先。只是入清后,晋商因与清廷的特殊关系而势力转盛,称谓方一改为“山陕商人”,晋商开始位列陕商之上,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陕西布商在明代松江布市上的优势地位。
  明代从事标布贩运的陕西布商主要是三原、泾阳、渭南、大荔的关中商人。三原因系布业中心,故三原布商不少,如王一鹤、一鸿、一鸣一门三仲昆“市布邑及吴越无闲间,赀日起”(494),后来一鸿还“化居吴越间为布贾”(495);张处士也是贩布起家,“名满邑里及姑苏”(496);贠伯子“贾吴鬻布,家日起”(497),还有周梅村,贩布苏州起家,家藏白银36万两,府第华丽(498)。泾阳业布起家的大商人也很多。师庄南“处士故贾……往来姑苏于越诸处,贸迁有无”(499),其子师从政“随处士贾”“市布崛起,人以君椎也,争斋子钱贾吴越,往来无宁日”(500),并成为陕西布商在苏州的“伙头”;社树姚家有惠天堂、仁在堂、居敬堂、行仁堂、衍义堂几个堂号,他家经营的布庄也很多(501)。咸宁、高陵也有业布发家的。咸宁朱友槐“贾吴越燕晋……伙至数十百人,家大起”(502)。高陵刘锡山参与贩布“雄于西吴,金帛以万计”(503)。凤翔毛雄“游江南诸奥区,且贾且学,三四年积千金”(504)。朝邑、大荔、渭南更多业布致富的大财东.他们一般是在三原、泾阳设布庄,在本邑享其成。朝邑多商人,故县志说“秦人皆力农.朝邑颇事贾”(505),其著名者赵锐“壮游江海,既雄蓄藏”(506);赵渡镇的王子正“贸易吴卫荆楚等地百计经营,辛苦备赏,果获厚利”(507),与越渡镇隔河相望的渭南孝义镇赵家,“一门九府,皆是富户”(508),赵家有不少人也是经营布庄为业。这里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大荔八女井的李姓资本集团,自明代以来就是富户,其家商业以布庄为主。李姓共四门,是由树敏、树本、树德、树口传下来的,后各立一个堂号即永远、明远、致远、志远,其中老二“明远堂”开有“万顺德”布庄,老三“致远堂”开有“万顺贵”布庄,总号设在大荔城东库道,在三原、泾阳有分号。他家靠贩布起家,有银几十万两藏在窑中,咸丰年间仅永远堂后人李游甙捐一万两银子重修同州考院,同治元年,清军多隆阿至大荔,派兵发其家银窑,一次得银一百万两(509),是陕西靠贩布发家成为“盖省财东”的典型例证。
  这些陕西布商携资赴江南购布,其资本来源有二,一是从官府领银办布,二是自筹款项贩布。前者即所谓“官布”,后者是所谓“商布”。官布主要是供应军队用布和西北易马的市,因此资金往往是由官府垫款。如成化初陕西布商“以官值易布冀,规厚利……抵肃而兵殷用急,部使者比仗日且二三四,边一时不能贸易,有司督併妻子捶楚无完肤,至破家以偿”(510)。说明是以“官值”易布,因边地战事颇仍,日接仗二三四,无暇贸易,布匹交易受阻,不能按时偿还官款,才受到有司的捶楚逼勒。万历时山西巡抚沈子木的奏章中也说:“本镇互市应用缎匹、梭布、水赖、狐皮等物,发价银四万两交官往各省收买”(511),这是陕西布商携资甚巨的主要原因。而贩运商布的款项主要是陕商自己的自筹资金。如师从政“自舞象之年,操数千,市布崛起”(512)这是独立投资的例子;三原王一鹤“初贾时君以贷子钱市布邑及吴越间”(513)是贷款贩布的例子;三原贠维新“小贾邑市,已贾吴鬻布”(514)是把他业利润转化为贩布投资的例子。
  当陕西布商挟资亿万由东路至汴梁入大运河,或由南路入龙驹寨趋汉口赴江南购布时都必先集杭州。明人张瀚说“秦晋燕周之大贾,不远数千里而求罗绮紵布者,必走浙之东也”(515)。然后按《一统路程图记》、《水陆路程》等行商路程手册所示泛舟而下,将足迹遍布苏松府各产布城市乡镇。成书于明代的《水陆路程》是专为布商们贩运棉布提供指南的,该书谓布商曰此书是:“路虽多迂,布客不可少也”(516),它列举了以松江为中心的十五条水路,把产布各市镇、县城连成一线,大致可以反映布商在松苏棉纺织品市场活动的空间范围。且略举数例如下:
  苏州由嘉庆至上海县:
  本府50—吴江县40—平望邑—王江泾30—嘉兴府10—东栅口3—七里桥24—嘉善县6—张泾会20—丰泾(按为枫泾)18—泖桥寺9—朱泾20—斜塘桥14—松江府跨塘桥20—泗泾20—七宝24—龙华寺塔12—上海县
  松江府由南翔至上海县
  松江府30—砖桥40—陆家阁40—南翔20—江桥30—上海县
  松江府由官塘至苏州府:
  松江府20—凤凰山18—北昆山18—唐行40—陶桥30—昆山县30—苏州府
  松江府至吴淞所:
  本府北门18—唐桥50—南翔20—嘉定县12—罗店36—吴淞所
  松江府至乌泥泾:
  本府出北门16—新桥6—陈家行10—新村桥3—莘庄10—乌泥泾
  除了路程指南外,这些手册还给出了布商贩布相关的注意事项,如“嘉兴至松江,无货勿雇小船,东栅口搭小船至嘉善县,又搭棉纱船至松江,无虑大船”,“松江至苏州,由嘉定、大仓、燕山而去,无风盗之忧。上海棱船,怕风防潮,南翔北高河曲水少,船不宜大……至上海,或遇水涸,七宝、南翔并有骡马而去。港多桥小,雨天难行”(517)。从这些珠串在商路网络上的市镇可以窥知当年苏松一带棉布市镇上布商们频繁往来,络绎不绝的景象,而在这些穿梭于江南水乡的布商中有许多是陕西布商。如:
  朱泾镇——所产标布质地精细“明季多标行”(518),“估客往来多满载”(519),故“前明数百家布号,皆在松江、枫泾、朱泾乐业,而染坊、踹坊,商贾悉从之”(520),这里的数百家布号中有不少应是陕西商人开的字号。
  枫泾镇——四乡农家多植棉且精于纺织,镇上“收购棉布的字号鳞次栉比,数以百计”(521),这数以百计的收购棉布字号中属于陕商所办也有不少。
  七宝镇——“比户织作,昼夜不缀,乡镇皆为之”(522),所产“布有小布、稀布……布稀精者为‘尖’,有‘龙华尖’、‘七宝尖’名目……其行远者为标布,关、陕及山左诸省,设局于邑广收之”(523)。张春华所撰竹枝词说七宝镇的棉布交易情形是“晓市评量信手拈,二十三尺外问谁添,关山路杳风声远,多少龙华七宝尖”(524)。这些资料都显示七宝镇是当年陕西布商活动的中心之一。因为称布之精者为“尖”是典型的陕西方言,陕西称事物精致美好曰“尖”,如人之有才能者曰“人尖”,水之好者曰“尖水”,故“龙华尖”、“七宝尖”应为陕商所命名;在此设庄收布为“关、陕山左诸省”客商,布的去向为“关山”都是指陕西,故陕商多集“七宝”。
  朱家角镇——明万历年间已号称“商贾辐凑,贸易花布,为今巨镇”(525),是远近闻名的标布贸易中心。该镇“多标行”有数百家布号“京省标客往来不绝”(526),其“茶楼酒肆,为京洛标客居停之所”(527)。可见,朱家角镇也是陕西布商较集中的市镇。
  南翔镇——四乡农家纺纱织布,所产有“浆纱、刷线两种,搓里只刷线,名扣布……布商各字号俱在镇,鉴择尤精,故里中所织甲一邑”(528)。由于南翔扣布“光洁而厚,制衣被耐久,远方珍之”(529),远销至“蓟、辽、山、陕”(530),而且在南翔建有“关帝庙”(531)。说明南翔山有不少陕商在此设庄购布。
  外冈镇——万历以来外冈所产布曰“冈尖”名声避迩,“四方之巨贾富殂贸花布者,皆聚于此,遂称雄镇焉”(532)。这些布商至秋“夜半各肆开列,悬灯张火,蹭接肩摩,人语杂沓,道路拥挤,至晓而散”(533),成为外冈一景,叫“春秋观布”。而这些“四方之巨贾”中当然有来自西北方的陕西布商。
  法华镇——四乡所产稀布最驰名,其乡文人彭汉英《木棉谣》曰“织布成匹可易钱,万商捆裁不计船”(534)。在捆裁布匹的“万商”中有不少是陕西布商,因为其乡土志录朱凤洲《棉布谣》中说“莫辞劳,关中贾来价正高,经长迢迢纬不足,龟手辛苦连夜操”(535)。说明是关中布商促成了该镇棉纺织业的繁荣。
  章练塘镇——棉布为镇“出产物之大宗”,“乡妇抱布入市”(536),镇上布庄大量收购“秋庄最盛”,因布匹质量好“颇为西贾所争购”(537)。可见章练塘镇争购布匹的陕西商也很多。
  月浦镇——农产以棉布为大宗“乡民赡身家,纳赋税悉赖于是”(538),该镇是明代陕西布商主要活动的市镇之一,其《月浦志》说“相传在明代最为发达……有陕西巨商来镇设庄,收买布匹,百货充斥”(539)。由于陕商布价高,利润大,乡民便多从织绸转向织布,其邑人陈均《月溪棹歌》曰:“傍岸人家半是楼,机声轧轧五更头,年来布价高于帛,肯令金梭休更休”(540),是陕商带来月浦产业结构的调整。
  大场镇——商业首推布匹,棉花次之,“以前山陕布客。徽商等来此坐贾,市面极为繁盛,收买花布,非至深夜不散”(541),说明大场镇也是陕西布商比较集中的地区。
  这些到江南购布的陕西布商财丰势宏,他们或是“发银于庄而徐收其布”(542),或是设庄自己收布,一般做得都是大生意,叶梦珠《阅世编》中记载,这些操重资而来的陕西布商“白银动以数万计,多或数十万两,少亦以万计”(543)。按复旦大学樊树志教授的估算“以每匹标布值银二钱计,银一万两可买布五万匹,十万两可买布五十万匹,五十万两可买布二百五十万匹,一个标客所带‘白银动以数万计,多或数十万两’,其运销额当在数十万匹至数百万匹之间,决非一般小商贩所可比拟的”(544)。以一个布商一次贩布“数百万匹”这样的大手笔推算,黄印在《锡金识小录》中所说的“一岁交易,不下数十百万”(545)的交易额应当是可信的,而江南各地流播的《竹枝词》中所描绘的“贸易财源赖布商”(546),“多少龙华七宝尖”(547),“元宝曾经置大盈,估客往来多满载”,(548)“万商捆载不计船”(549),的标布交易情形也绝非虚浯。由此可知,当年陕商在江南确实是财大气粗,势力恢宏,远非徽商一次持银区区六百两所能与之匹敌。因此可以肯定的说,在明代江南棉布市场上占主导地位的是陕西山西商人,而非清代以降后来居上的新安商人(550)。
  由于陕西布商在明代江南棉布市场上占优势地位,他们纵横阖捭,多财善贾,出手大方,“关中贾来价更高”,(551)给江南棉纺织业带来了巨大的市场机会和棉布利润。以“往日……日织一匹,赢钱百文”(552),的一般盈利率来框算,一个布商一次购布“数百万匹”,则一次带给江南地区的利润一个人就至少在10万两左右,遂使苏松“郡人赖以为业”(553)。“其衣食全恃此”(554),因而江南人民才视一大二土的陕西商人为衣食父母,“奉布商如王侯,争布商如对垒”(555),对陕西布商的态度很友好,尊称他们为“关陕大贾”,“秦晋商人”。当这些陕西巨商捆载布匹,踏上归途时,留给江南地区棉纺织业的是一派繁荣。换句话说,正是明代陕西商人跨州越县到江南贩运布匹的商贸活动,才巨大刺激了明代江南棉纺业的发展,并对明代江南地区经济的崛起提供了物质基础。对此,明人徐光启有过一个十分中肯的总结,他指出“尝考宋绍兴中,松郡税粮十八万石耳,今平米九十七万石,会计加编,征收耗剩,起解铺垫,诸色役费,当复称是,是宋十倍也。壤地广袤不过百里而遥,农亩之入,非能有加于他郡邑也,所由供百万之赋,三百年而存视息者,全赖此一机一杼而已”(556)。因此必须充分肯定陕西商人资本对明代江南棉纺织业繁荣及其江南地区经济发展能动的促进作用。
  明代陕西商从江南购得棉布,捆载返回北方时,由于道路不靖,有盗贼之忧,常常请人保镳护送,这就是“标客”的由来。付衣凌先生曾在《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一书中谦逊地指出:“为了明清两代江南的标布多鬻秦晋,我疑清代的标客,即源自标布客商,而标局则为护送布商而得名”(557)。付先生所言极是。明代地方治安差,盗匪出没,江南湖港河叉,水道隐蔽,携银辇重的客商常有被船家河匪谋财害命的事发生,冯梦龙《警世通言》中辑录的“苏知县罗衫再合”故事就是很有代表性的例子。而塞北高山巨川,沟壑纵横,“贼匪巢窟,蜂屯蚁杀,不可耙梳”(558),布贾商贩挟赀持莽,奔走危途常需雇人保护,如褚华五世祖家仆姚大汉“以形体魁伟倍于众人,故呼为大汉……尝为布商护其资,往来秦晋间,盗不敢近”(559),此人武艺高强,西安府署曾有双鹳,大汉“乃用连珠法,贯其目鹳死”。不独这些标客、标局因护商而起,清代横行陕西的“关中刀客”的产生也与护商有关。这些刀客“携带着关山刀子,贩运私盐、私茶给个别商家保镳,抽取些保护费……这种保运在彼此有利的情况下逐渐壮大起来,由少数的少量的增长成大帮大量的了”(560)。个别刀客还因护商而发财致富,如朝邑刀客王狮子“护商运货,为保镳……舟车所至,匪人畏王名,不敢侵,关卡皂役亦摄其威多予便利……王亦因此家渐富,陆行有四套大车四辆,大河上有船二艘”(561)。这些贩自江南的巨量棉布,在标客押解护送下,经两条道路运回陕西。
  明人黄汴《一统路程图记》中指出,明代“陕西、河南二省,大同、宁夏等边,苏杭客货,皆由南北二河而上,至汴城王家楼或孙家湾起车至陕西省,或自南京大江至汉口,换船由襄阳府浙川县入武关至西安府”(562)。临清在明代前中期是江南标布的主要中转地,山东经济史学者许檀指出:“明代南方棉丝纺织品多从临清中转,辽东、山陕布商都曾活跃于临清市场,从临清购买江南的纺织品,运回北边销售”(563)。因此临清的棉纺织市场很发达,明代隆万年间“临清城内有布店73家,绸缎店32家……客店数百家,以及其他大小店铺,作坊共计千家。万历年间,临清钞关所征商税每年达八万三千余两”(564),位居全国八大钞关之首。这些活跃于临清市场上的陕西布商还可以从下面一则史料得到证明。成化中朝邑布商冯翊眭父子“携祥行货过临清小滩,有盗诡为佣,任输于杭,既成券,忽有翁仗而告彼佣实盗也,将杀汝父子,翁忽不见。公大惊,故以少值购盗毁券”(565),才避免了一场财失人亡的悲剧。江南标布经临清中转入卫河至汴梁起旱,用驮骡或大车从东官道运布到潼关后,再沿渭河北岸运至三原。商州龙驹寨万历中阻塞河道的月儿潭巨石被水淹没后,成为江南标布入陕的主要通道,“水走襄汉,陆入关辅,千户成廛,万蹄通货,巨镇也”(566)。由于“西商之贸易东南者多于此买舟雇骡”(567),因此龙驹寨布匹过载行、骡马店特别发达,行栈店铺,满布五里长街,“商业旧以龙驹寨为中心,明万历天佑中为极盛时”(568),尤以过栈行居诸业之首,张姓广福行始自乾隆,七代方衰,分号达十余处,有“日进万金”之称(569)。而三原人李忠邺开设的德盛新布行、本县显神庙王姓的泰来行、朝邑人王有浩的同义行、蓝田人张长娃的盛栈行都是“本金万两左右”的大行栈(570),其中以德盛新布行最为著名,这家布行仅存布的榻房二三十座,有运布的驮畜六百头,为方便运输还投资专门修了秦岭十八盘三十里的驮路踏步,由于他家财丰势盛,老板李盛邺被人们称曰“李半街”(571)。龙驹寨的骡马店也很多,到清末已有万庆店、长兴店、公合店、福祥店、广兴店、合盛店、聚成店、祥瑞店、秀云店、玉盛店、福庆店、双勇店、勇盛店等18家骡马店(572),驮骡“日逾千头”(573)。这些来自江南的棉布逾秦岭出蓝田去险就平运至西安北关,翌日正好以一天路程运至三原。
  从明代以来三原就是陕西布业中心,“四方商贩日云集阛闾”(574)。这一方面是因为布商总号一般都设在三原,叫“驻房子”,由江南经过载行运来的标布要在三原交割核算;另一方面,由江南运陕的标布要在三原“改卷”、“整染”即卷成适合西北运输和交易条件的形状,同时再进行整染,即把标布放在煮混的硫磺桶上熏染,使之进一步变白,操此业者多为山西来的工匠,如来严然《自喻堂集》云:“汾商多往来贾货余邑”(575)。因此三原的盐店街、山西街是布商最为集中的布业市场。“棉布运到,堆积一市”,“布市兴盛之时,多至四十余家”(576)。大荔八女井李家办的“万顺贵”、“万顺德”、本邑人徐能办的“福顺”布店都是大生意,单徐能就因贩布“发了十几万的家私”(577)。不仅城里头商业繁荣,在城外许多乡镇都是商业中心,例如县东的林堡、县西的秦堡、县北的线马堡,商业都很发达(578)。布业贸易使三原商民达到“有田者借商交易以输赋,无田者假商举火以瞻生”(579)的程度。不少人因业布发财致富,如朱懒缭尚为棉市牙侩,“不数年,买屋、买田、置田舍侈,顿成田家翁(580),标布在三原整染、改卷后再委托过栈行运往西北陕蒙各地布业分号或由“甘省布客,群至三原采购,运销西北”(581)。其路线有二:
  一是由三原经西北官道出长武先将标布运到泾州平凉,然后分销西北各地市场。因此平凉是标布在西北的中转码头。明清时“平凉有过栈行三十多家,全是依附烟茶布各帮为生,四里长的平凉东关统是行店所在地”(582),就连离平凉很远的花所镇“旧有粟布市场,居民赖以为便”(583)。标布在平凉分途杨镳,一路继续西上,入河陇边塞,其沿途各州县经营布业的基本上都是陕西商人。如兰州明清商业中,经营“钱业、布庄、杂货、木行,陕人居多”(584),布庄总号多设陕西三原且“最盛时有四五十家”(585)。其中合阳人刘柜薛经营的“太源永”大布行很有名,分号遍布甘肃各地,去这些分号所在地旅途不住别人的店(586)。凉州“商人以陕籍为多……陕商多贩卖土布”(587);肃州“自贸市布皮而外,无他行旅”(588),由肃州“东大道来者以陕西之大布……为主,商人以晋人为之,陕人次之”(589);山陕商人在河州经营土布的也不少“那时重点在西方的扎藏一带”(590)。一路由平凉北上固原、宁夏,其途亦多见陕西布商。如固原“民间需用布匹,来自三原”(591);甘肃中卫“市肆多山陕人,春出布帛,售诸居人,夏收取偿,价必倍之”(592)。由于西北高寒,物少繁育,服资西南。因此,明代流向西北地区的标布每年“不超过二千万匹”(593),成为陕西布商贩鬻的大宗。
  另一路是由三原北上运布至延绥与俺答汗各蒙古族交换。隆庆四年俺答汗蒙古族内附,明廷在西三边设马市准民与之“互市”。先设榆林“红山堡市”“红寺墩市”等官市,“蒙族以马杂畜皮毛,我以银布采缯诸货”(594)相交易。隆庆五年开市“间日一市,往市者烟茶梭布棉布革缎等,所禁者军器米麦,夷所至者马骡驴羊各皮毛。而明时一岁止一易,尝以万金计”(595)。后来又进—步放宽政策,“官市毕,听民私事”(596),西北三边各口“纷纷交易哉”(597),据余同元同志统计,至明末西北三边民族贸易互市市场由初期的2个发展到26个(598),各地贸易额从隆庆五年的十万八千两上升为万历末年的二百万两(599)。由于廷绥“互市”只许以布易马,因此布匹贸易在塞北三边交易中椐有十分突出的地位,椐李漪云同志研究,“宁夏、固原、陕西、甘肃诸镇市马总数与大同镇同,梭布数量也达十万匹”(600)。总计七镇马市每年梭布销量达40万匹,在宁夏迤西诸镇“马市销售商品多晋陕商人贩运,晋陕商中尤其是陕商,多以贩布为业,而以贩江南布为主”(601),这些说得都是实情。让我们特别欣慰的是明代三原文人来严然在其所著《自喻堂集》中撰有《贡市图记》,为我们保留了陕西商人在明代塞边市场上从事商贸活动极其生动真实的历史画卷。《贡市图记》为三原一袁姓陕商所藏,图中“横亘一城楼,昏崇崇雉堞鳞鳞,内傍长城,城以里为中国疆域,外则夷服莽野……当市则译人期而来城中,云城乾隅巍然,一砌台登而上,堂宇宏敝肃坐者为督抚文臣,带甲之士及锦衣花帽者环待如云,循台而下经两门始达台前,各守门一材官……台左锦衣帐下立手文卷观市者为大师,其前有夷有番牛马驰羝杂沓,牵负担挽至者皆中国人,大抵皆皮革锦布粟布诸物与诸番交易,夷皮服而来束番靺鞨而披其饰可辩。城介一垣,辟两门亦有守者,想不得擅出入,城外则集为互市,视内垣加众亦加扰”,可见是“官布”与“民市”同在,并且民市较官市“加众”,说明正常贸易日趋占主导地位。最令人倍感珍贵的是,这位藏图的袁姓陕西蒙地边商告诉来子曰“余故商西夏盖亲观为市者数四,云慈老而倦于游,乃遂属意良工为此悬壁间,庶几旧游一一卧历也”(602)。说明该图是授意作画的这位袁商人亲身所历的“旧游”也,应为可信的消息,同时也反映了陕西商人对其所从事的沟通江南与塞北经济联系的商业事业钟情不忘,“一一卧历”的眷恋情怀。
  三、明代陕西布商的经营方式
  明代陕西布商的经营方式,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总的趋势是朝着“商人直接支配生产”这个“在历史上起过巨大的过渡作用”(603)的方向发展,为江南棉布业带来了一系列新的因素,很是表现了那一时代陕西商人富于创新开放式经营思想和顺时趋势因地制宜的市场目光。
  明代陕西商人到江南购运标布最初采取了“委官解办”的方式,即由官办边布,“军民私市者禁之”(604)。范濂《云间椐目抄》中说这种委官解办的基本形态是“北边每岁赏军市虏,合用布匹,无虑数万。故朝延以帑藏趋督抚,督抚以帑藏发边官,边官以帑藏赍至松郡,牙行辈指为奇货,置酒邀请边官,然后分领其银,贸易上海平湖稀布染各样颜色,搪塞边官”(605)。可见“委官解办”的方式,一方面边官经营腐败,花天酒地,另一方面牙行搪塞哄骗,以假充好,万历年间山西巡抚沈子木总结说:“委官往各省收买,在湖广其弊制于牙行,在苏杭其弊制于委官”(606)。在这种情况下,明廷只得放宽政策,令商人参与边布贸易,发银采办,即商人从官府领银,挟资往江南采购。
  陕西商人领资或筹资往江南购布,因人地生疏,起初只能采取假手当地牙人牙行代购的方式,即“往时各省布商,先发银于庄而待收其布”(607),或者如褚华在《木棉谱》中所记述的明际其六世祖“赠长史公精于陶猗之术,秦晋布商皆主于家门下,客常数十人,为之设肆收买,该其将戒行李时始估银子布,捆载而去”(608)的形式。
  这种假手牙人或牙行代购布匹的方式,存在着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牙人或牙行把持垄断,主大欺客。牙人或牙行是市镇商品流通的中介人,他们“估喝价钱,代客收买,雇觅船丁,接客招商”,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商品生产与交换的发展,如松江府“凡数千里外装重资而来贩布者,曰标商,领各商之资,收布者曰庄户,乡人转售于庄,庄转售于标”(609),但由于“牙行非势要之家不能立”,他们凭借势要豪强撑腰,自持经济实力雄厚,垄断交易,阻隔买卖,欺行霸市,买贱鬻贵,严重阻挠了正常贸易的发展。如明代江南标布市场多为牙行把持垄断,“市中贸易,必经牙行,非是,市不得鬻,人不得售”(610)。这些把持行市的牙行、牙人,割断了买卖双方的经济联系,剥夺了交易双方的经常自主权,“不许自交易,横主价值”(611),并对棉布买卖双方进行剥夺。对卖布的乡人,他们压价收购或持强放抢,如上海周浦镇的牙行“其人并不开张店铺,纠集游民,伺客船至,拉其货物,或散居民,或散店口,十分货价偿其二三,公行侵蚀,曰‘白拉’”(612)。而宝山县的牙人更是“结连光棍,邀人货物,卖布夺布,贸花得花,乡人不得自由,名曰‘行霸’”(613)。南翔镇的牙人甚至“聚集恶党,潜伏道侧,候民入市,邀夺货物”(614)。对外地购货客商则百计诱致,高抬物价,肆意勒索。如南翔镇牙人“客商经过,百计诱致,不罄其资不止”(615)。有的牙行“以招商为主,初至,牙人丰其款待,割鹅开宴,招妓演戏以为常”(616),在估银于布时“则高低物价,擅取佣钱,买者卖者各有除勒,名曰内用、外用”(617)。有的牙人甚至“其所用秤斗不与常同,故秤名亦异,其曰桥称、桥斗(618)。在牙人牙行的从中阻隔下,买卖双方均受其“抑勒”,使棉布购买难以顺畅进行,在这种情况下,陕西布商异军奋起,毅然摆脱牙人的把持垄断而创造出“设庄购布”的行商变坐商的新式经营方式,朝着“商人直接支配生产”的方向发展,为江南棉布业注入了新的历史活力。
  通过当地牙行代购布匹的经营方式存在的第二个问题是,脚行私分地界,把持勒索。明代陕西商人到江南购布由于贸易数量很大,动辄数十百万匹,又路途遥远,跋山涉水,需解决运输问题。起先,他们依靠当地脚行、脚夫做为主要运输力量,但却受到脚行脚夫的欺诈勒索。因为这些脚行、脚夫往往蛇居本土,把持地界,欺侮客旅,昂取运价。他们在江南市镇所在多有,官府屡禁不绝,严重阻碍了商品的正常流通。如松江华法镇“镇有脚行……其间强而黠者为脚头,凡运商货,脚头争昂其值,而腹其余”(619)。南翔镇更是拳勇之患,脚夫为甚,“客无远近,不过资其力,肩挑背负任彼定价横索,惟恐不得其欢心,以致货物壅塞河于市口”(620)。江湾镇的情况更严重,“脚夫之莫甚于南翔、江湾两镇。若辈十百为群,投托势官,结纳豪奴,私自分疆划界。凡商民货物横索脚价,稍不如意,则货抛河下,无人承挑,商贾裹足”(621)。南汇县的脚夫独占性更强,甚至不许别人插足,其镇志曰“各镇游手强悍之徒,聚党约盟,自占为脚夫名色,分立脚界……市肆货物迁运,毋论远近必索重价,能自运者,群禁喧哗,强架不许。必餍其欲而后已,商民为之丧气”(622)。对跨州越县涉远经营的行商来说,运费往往是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脚夫昂勒运费,必然会增加运输费用,影响商业利润。为了摆脱脚行的控制勒索,陕西商人以陕人特有的负气尚勇精神向以拳勇、游手强悍之徒组成的当地脚行挑战,他们冲破脚行的持界垄断,自办运输,并采取了“运销分离”的新型方式,运输商成为独立的行业,即商人购布后往往将布交由运输商设立的“过栈行”或“过载行”负责运输,到达三原市场后再行交割。这便形成布庄与过载行之间的紧密联系,发展了商品流通中的分工协作,既可以摆脱当地脚行的控制勒索,又可以有效的节省流通费用。这些都表现了明代陕西布商在江南贩布过程中的创新性历史活动。
  明代陕西布商在江南“座庄购布”又可分为三种形式。
  一是由陕西布商在外省或苏松产棉各地购置棉花换取当地小农生产的土布。在明代,当丹江水道因月亮潭巨石阻隔而通航不畅以前,陕西布商一般是携银趋汴梁弃车登舟,沿运河顺流而下至苏松收购所产的土布。其所经过的山东东昌府为明代主要棉花产地之一,《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东昌物产考》中记载说,山东“棉花六府皆有之,东昌尤多,商人贸于四方,民赖以为利”,并且具体指出“高唐、夏津、恩县、范县宜木棉,江淮贾客列肆赍收,居人以此致富”(623),而东昌府所在的附廓聊城历来是陕商汇集之所,因此有不少陕西商人顺市趋势在东昌购棉,携至江南出售,其棉花交易的规模很大。山东《清平县志》载“木棉市集,向来所集最盛。近来王家庄、康家庄、仓上等处亦多买卖,四方贾客云集,每日交易以数千金计”(624)。每日交易以“数千金计”或恐只有携资“十万数十万两”的秦晋标客才能做到,而且在东昌各地设肆收棉的“江淮贾客”并非江淮土著,因为江淮本土亦产棉,让他们携资逆运河而上专到山东购棉在经济上并不划算,相反陕西、山西布商途经山东沿河而下去江南做生意,顺手牵羊购山东棉花去松苏换取布匹却符合商品流通规律。因此,在山东东昌府各县购运棉花的“江淮贾客”恐怕主要还是赴江淮购布的山陕布客。对此亦可证之于《职方典》兖州府部,其记载兖州多棉“商贾转鬻江南”(625)和《兖州府志》棉花“商贾转鬻于江南,为市肆居焉”(626)。这里一个“转鬻”很形象说明行商以有通无,使商品周流天下的经济功能。由于西贾将北方棉花“泛舟则运诸南”,对江南植棉业形成很大的市场压力,亦侵夺了江南不少的棉花利润,所以江南《竹枝词》才有记载说“昔年河北载花去,今也载花遍齐豫,北花高捃下江南,江南种花知何利”。
  这种购棉换布的另一种情况是,在江南产棉各州县购棉运至产布各市镇,设花行以棉易布。如松江府南浔镇“东而百里遥,地沿海,田之高仰者宜木棉,其乡民大半植此。仲夏秋收采积甚多,捆载而易钱于西贾”(627)。而“浔之西百里而近,地多冈阜,为茶粟竹木山场,俗少女工……市之贾俟新棉出,以钱贸于东之人,委积肆中,高下如霜雪,即有抱布者踵门,较其中幅,以时估之,棉于布交易而退”。可见是陕西布商“以钱贸于东之人”,从东乡购得棉花,委积肆中,设“花行”于西乡,“以棉换布”,所以棉布交易的基本形态是“里媪晨抱布入市,易木棉以归,明晨复抱纱以出,无顷刻闲”(628)。嘉兴府《崇德县志》中也有类似的记载,其志曰木棉“石邑东西诸乡皆可种植,尔来纺织者众,本地所产,殊不足以应本地之需,商贾从嘉郡贩花,列肆吾土,小民以纺织所成,或纱或布,侵晨入市,易花以归,仍治以纺织之”(629)。这种以花换布在事实上已包含了商人通过控制原料来控制生产的新形式,在花布商与纺织小民之间已存有实物交换的雇佣关系,它表现了陕西布商开始向生产领域渗透,转化为包买商的历史痕迹。
  二是陕西布商在产布中心市镇设布庄,在市镇郊外设分庄或外庄,直接收购布匹。为了摆脱当地牙行从中把持垄断,陕西布商在江南产布市镇直接投资建立“布庄”,坐地收布,主持购布事宜。褚华《木棉谱》中具体记述了这种变化,他说秦晋布商起初是皆客于其六世祖赠长史公“家门下”,由其为之设肆收买布匹,布商只是待布收齐后“估银于布,捆载而去”,由于牙人从中阻隔,“商不得鬻”“民不得售”,买卖双方均受牙行贱取贵价的盘剥,所以牙行“其利甚厚”。为了打破牙行的把持垄断,“近商人乃自募会计之徒,出银采择”自设布庄,直接收购,原先的牙行主人“银之利所唯房屋租息而已”(630)。经营方式变化的轨迹十分清楚。这些由陕西商人直接投资设立的收布“布庄”,一般设在产布的中心市镇,如南翔、枫泾、朱泾等镇,它们大都处于农村贸易中心并且水陆交通发达,如南翔镇既有横沥、上槎浦、走马塘、封家滨相交于镇中心,又有太平、泰康、吉利、隆兴四桥相连,形成与邻近市镇交通方便,四通八达的贸易联系,因此“布商各字号俱在镇”(631)。又如朱泾镇,地当黄浦与泖水交会处,系两浙交通要津,隶属它的有大小四乡村庄三十个,都盛产花布,遂使朱泾镇成为一个发达的棉纺织业中心,因此“前明数百家布号,皆在松江枫泾、朱泾乐业”,(632)其他如月浦镇“陕西巨商来镇设庄,收买布匹”(633);大场镇“山陕布客,徽商等来此坐贾”(634)亦如是。这些中心市镇由于布商乐业,突破牙人从中阻隔,购销两旺,因此“百货充斥,贸易发达”(635),“市面极为繁盛”(636)。
  三是陕西布商在苏州、无锡等大城市设“字号”一手托两家,既在产布市镇设座庄收布又在都市雇觅踹匠、染匠进行加工整染,形成购销加工的一体化经营模式,成为陕西布商在江南购布最完善的经营方式。这些做为三原总店或总号派出前往江南收布的分庄、字号一般设在通商大邑、水陆码头或产布的中心市镇,以便于联络指挥。如苏州“苏郡布名称四方,习是在阊门外上下塘,谓之字号”(637);再如松江“数百家布号,皆在松江枫泾、朱泾乐业”(638),这些业布分庄、字号一方面派出座庄往各产布市镇乡村收购土布,如苏州元和县唯亭东市“各处商贩,及阊门字号皆坐庄收布”(639),松江“布商始卒南翔,近则黎明至广福、石冈、戬滨,迁徙不常”(640)。他们所收之土布仍为农家所产之毛布,尚需进一步加工整染以适应西北棉布消费市场的需要。因此,这些收布字号又在苏州、南翔等市镇雇觅染坊、踹坊进行染色、砑光。在明代苏州和朱泾、枫泾是土布染踹中心,“南北商贩青兰布匹,俱于苏郡染造”(641)当布商在苏郡设字号后“漂布、染布、看布、行布各有其人,一字号数十家赖以举火”(642)。朱泾、枫泾的收布字号数百家在此举业“而染坊,踹坊商贾悉从之”(643)。在明代染坊是有分工的,褚华《木棉谱》说:“染工有蓝坊,染天青、淡青、月下白;红坊,染大红、露桃红、漂坊,染黄糙为白……等”,但当时,染布是以青蓝布为主,故多数是蓝坊,或称青蓝坊。染布有落水、敲布、染布、重敲、重染,晒布等工序,技术性颇强,有专业师付主之。敲布用木槌,有的需敲九次、晒四次,夜染日晒。布经染后绉缩,即需加踹。褚华《木棉谱》中说,踹布是“下置磨光石板为承,取五色布卷木轴上,上压大石如凹字形者,重可千斤,一人是踏其两踹,往来旋转运之,则布质紧薄而有光”。就是不染色的本色布亦需踹压,因“西北风日高燥之地,欲其勿著泥沙”(644)。踹布最初是由染坊兼营,到清中叶后才发生了分离。但从褚华所举松江木棉业情况看都与布销“西北风日高燥之地”有关,因此染坊、踹坊与布号关系十分密切。这些染,踹布坊与布号的关系也呈多样性。有的是布号所设,乾隆《重修元和县志》中说:“布号俗名字号,店在阊门外,漂染俱精”(645),有的是布号雇佣之人,“查坊户向布号揽踹布匹,是犹佃户向主业揽种田亩”(646)。染坊是替布号加工分取酒钱;踹坊是由“包头”向“客店领布发踹,每匹工价一分一厘三毫,皆系各匠所得”(647),各匠仍由布号发给工资,系店家雇佣之人。到清代中期,苏州“设立踹坊四百五十余处,每坊客匠各数十人等,查其踹石已有一万九百余块,人数称是”(648)。这里“包头”是“布号的包工头”负责组织生产,管理工人,他们的收入具有居间提成剥制的性质。因此各踹匠“月给包头银三钱六分”(649),这种“包工头”仍系布号雇佣的管理工人的“工业上的军官和军士”(650),据资料说这种“包头”在苏州已有“三百四十余人”(651)。在染踹业中布号的商业资本触角已经伸入到生产领域,踹匠、包头均系“店家雇佣之人”,因之,它的利润一部分已不是通常的商业利润而具有剩余价值的性质。所以,是陕西布商(也包括其他地方的布商)促成了江南棉纺织业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应为不疑的结论。
  陕西布商在江南购布染整成卷后,为了摆脱脚行、脚夫的把持勒索,他们自办运输,实行运销分离。运输、保管、纳税完全委托过载行办理。这些过载行总店设在老河口、龙驹寨等水陆码头,设分店于江南各产布市镇和沿途各地,自备车船骡驮“只经营运输、保管、纳税业务,不管买卖”(652)。如龙驹寨的“广福行”分号达十余处,有“日进百金”(653)之称,三原人李忠邺开的“德盛新”行,龙驹寨沿河百多间街房,一半以上是他家存布的塌房,并有驮骡六百多头,在天启万历最盛时“这样的行店有十家之多”(654)。布号与过载行的关系是以长期信用为基础“任民投主,往来熙攘”(655),后因牙行贪利,征逐行用,“收客为牙”,使货主失去自由择行的自主权,阻碍了商品流通的发展。为了摆脱牙行的专权把持,“货商告议”由官府出面勒石调停“申允任客投牙,每小舡抽银一钱,头匹三分,刻石为令,旅愿出途,宾至如归”(656),才使货物流转走上正轨。这种情况一直保持到清代。
  从严如煜《三省山内风土杂识》所言“龙驹寨小河一道可通舟楫,直达襄阳之老河口。西商之贸易东南者,多于此买舟雇骡”(657)看,当时的水陆运输是分段进行的。自丹江水道通畅后,江南土布沿大江运至汉口,再由汉口换船溯丹水而上运至龙驹寨起旱,因此襄阳府汉江北岸的老河口,因布商云集而成为“水陆辐辏……西北舟车之门户”(658)的新兴城镇。老河口“明末原为汉水滨之一沙洲,初时仅为一民船停泊码头,其后人烟日渐稠密,遂成为一镇,是曰新镇”(659),“镇长十里,为邑一大都会,五方杂处,百货交集”(660),“商旅云集,附郭居民不下数万户”(661)。最初云集该地的客商有山西帮、陕西帮,而“经营棉业者以陕黄二帮为多”(662),在该地经营棉布过载的陕西布商不少。明代华州文人李天受《来紫堂集》载,里人周承姬“薄赀出贾于湖北之老河口,末几承姬亦死于外……子遂奔赴其处……有老人示之墓地,其子恐或误,老人出示承姬所遗旧装,并手书字迹,验真盖承姬当时所寓之店主”(663),至今在老河口临江门尚筑有“陕西会馆”。由于老河口为标布入陕的水运码头,“故经营标布过载的船行很多,大部分是陕西人经营的,曰上河帮”(664)。
  由老河口上溯到丹凤龙驹寨卸货起旱,因此老河口的“上河帮”即为龙驹寨的船帮,他们在明代筑“船帮会馆”,当地人称之为“花庙”,系商州素负盛名的文物景点,该会馆建筑耗费甚巨“统来自货船,从每年货物中提取三个铜钱,日积月累”(665),在清代安化茶叶没有兴起之前,明代龙驹寨过境的大宗商品主要是江南布匹,靠布匹中提取三个铜钱积累而筑成如此豪华的堂殿,足见当年棉布过载的繁盛。布匹在龙驹寨起旱陆运,由驮骡经秦岭老君峪驮道运至三原。因此,龙驹秦的骡马店很多,最盛时有18家,专门接待关中运布的“骡客”,他们在清代还专门修了“马帮会馆”,座落于县城西关北街北侧,该馆由“咸宁县口口县临潼县渭南县蓝田县泾阳县众骡客人等仝立”(666),可见当时棉布过找行主要是雇佣“骡客”为其运送布匹,如德盛新布行“专给他家驮货的驮畜常有六百多头”(667),在运输繁忙的年代,龙驹寨“每日有千匹骡马出入”(668),棉布过境的数量之巨由此便可概见。
  四、明代陕西布商的经营经验及其棉业利润
  明代陕西布商在江南棉布市场上进退阖捭,在江南到塞北千里棉布转输线上纵横驰骋了近三个世纪,同他们形成一整套符合商品经济的经营经验有直接的联系。这些经营经验反映了陕西商人在封建社会末期发挥“历史过渡作用”的生气勃勃的历史面貌。这些经验概括起来有:
  (一)不拘传统,锐意改革
  陕西商人最初携资千里迢迢到江南贩布,因人地生疏,对棉布市场状况不甚熟知,只能利用当地现成的历史形式即通过牙行、脚行来购布、运布,这是旅外行商初期的一般规律。但随着贸易深入,牙行、脚行把持垄断,持界勒索,直援切断了购布客商与市场的联系,不经过牙人则“市不得鬻,人不得售”(669),同时牙人哄抬物价,贱购贵卖,“其利甚厚”(670),又掠夺了外地布商的一部分利润,这便使得牙行的把持垄断与陕西商人要求自由贸易发生尖锐的矛盾,加之脚行坐地勒索,客商“惟恐不得其欢心,致使货物壅滞无人挑运”,又进一步加剧了这一矛盾。面对这一牙横欺客的局面,在利益为人侵夺的驱动下,陕西布商以秦人特有的强悍不驯,重死轻生的禀性,奋起反抗,他们不逆来顺受,而是向当地牙人脚行发起挑战,为摆脱牙人脚行坐地垄断而锐意改革。为了不使牙人阻隔买卖,他们自办布庄,坐贾收布,利不外溢,使牙行“利唯房屋租息而已”(671),为了不使脚行持界勒索,货流不畅,他们自办过载行,实行购运分离,自购自运,这一切改革措置的推行在封建社会地区割剧,强龙压不住地头蛇的社会环境下决非易事,非要有勇人的胆色和不惧强暴的精神不可。因为当地牙人,“非势要之家不能立”(672),而脚行则多“游手强悍之徒”(673),更有“拳勇之患”(674)。陕西商人以外来异旅却能面对当地强暴势力胜利地摆脱他们的居间控制,实现利益的调整,这充分反映了那时的陕西商人不拘传统,不畏惧恶势力的改革精神。更为重要是,这些改革措施有力推动了江南棉纺织业朝着“商人支配生产”的方向发展,为江南棉纺织业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开辟了道路,在客观上具有历史的进步性质。
  陕西布商这种不拘传统,锐意改革的精神与后来的徽商恰恰形成鲜明的对照。当秦晋大贾“携银动辄数万两多者数十万两”在江南棉布市场上长袖善舞,纵横阖捭时,称霸淮扬盐场的徽商在江南布市却姗姗来迟,其发展受到了山陕布商的联手抑制。但当徽商加入棉布贩运后,虽然同为异旅客商,却具有山陕“西贾”尚不能敌的竞争实力。一则,山陕布商是千里贩鬻,真正的客居异乡,因此无论生活习惯、思维方式都同江南格格生疏,他们被统称为“西贾”就是被定格在江南文化氛围之外的具体反映。而在当时这些“西贾”之所以能反客为主,在江南市场上进退阖捭,主要是因为他们财丰势宏,给江南带来了滚滚利源,江南人民“灵魂渴求货币这一唯一财富”(675),才“奉布商为王侯”。而徽商则不同,新安商人产于南方,从长江以南大地域概念讲,他们应为江南“土著”,是在自己家门口做生意,极容易与江南文化融合,因与江南人民没有心理文化隔模而容易得到认同,如鱼得水。二则,西贾千里客商异域,与当地的传统商业形式存在着“主”与“客”之间的矛盾,为了不满主大欺客,他们才奋起反抗,走上摆脱牙行脚夫控制的改革之路。而徽商则不同,他们与江南传统商业形式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徽商中的许多人本身就是牙行、经纪的最佳人选,江南布市的许多牙行就是徽商所办,“无徽不成市”即是当时的市场写照。同时,牙行往往与官府保持着联系,这对行媚权贵的徽商来说正是他们的拿手好戏。因此,与西贾改革牙行垄断走上自主经营的道路恰恰相反,徽商则采取了利用牙行制度的经销策略,他们通过牙行坐地把持,依靠官府,将其势力渗透到江南棉布之收购、染色、运销等各个环节,利用商牙结合的方式逐渐把江南棉布市场掌握在自己手中,代替山陕西贾占据了棉布市场的优势地位。所以,入清后“上海五方贸易所最,宣徽人尤多”(676),“松民之财,多被徽商搬去”(677),这是入清后西贾被迫放弃江南布业市场“标客巨贾罕止”(678),转向湖豫市场的一个重要原因。当山陕巨贾不越长江,江南棉纺织业三百年的繁荣便很快萧条下去。这不能不说是徽商依附于传统势力所造成的一个历史恶果。
  (二)随行就市,按质论价
  明代陕西布商在江南的广阔空间里选购土布,因各地棉花质量有别,纺织技术精疏不齐,土布质量、品种、规格五花八门,这便要求陕商必须按市场经济的规律办事,随行就市,按质论价,表现出娴熟的经营技巧。比如同是浙江的稀布“出于三林塘者为最精,周浦次之,邑城为下矣”(679);同是刷线布,其名就有“‘泗泾扣布’‘纪镇扣布’……总以长短阔狭之数为别”(680),同是华亭棉布就有“尤墩之飞花布,叶谢之冠布,卫城之西布”,“其出邑之尤墩布,质尤细”(681);同是棉布松江布与无锡布就质量有别“邑布轻细,不如松江,而坚致耐久,则过之,故通行最广”(682)。这些质量不一的棉布“其行远者为标布”(683)。但规格也不同,上海“小布以十九尺为率,稀布不过二十三尺”(684);而罗店则“每匹一文三尺至五六尺不等”(685)。这便要求陕西布商在购布时必须从市场实际出发,根据“工有粗细,织有厚薄,价有低昂”,而随行就市,“精粗不一,价亦不同”(686),晓市收布时尚需“信手拈以评量布价”,还得问一声“二十三尺外问谁添”(687),完全是讨价还价的公平交易过程。有时为了收购价格便宜的布,“黎明至广福、石岗、戬滨,迁徙不常”,其所以这样“非抱布者厌故喜新,只争锱铢也”(688),可谓极尽商人精明之能事。在销布方面,也是手法灵活,不拘一格。在三原有甘肃布商来驮布,便就地批发,加快周转;或者自己运布陇上,设布店深入甘陇各地和塞北草原推销布匹;在城无列肆的偏远地区,干脆“持布缕诸物,叩门与乡人市……辄大获以去”(689)。
  长期从事布匹贩鬻,许多陕西布商了解布市行情变化,臆则屡中,掌握了经营的主动权。蒲城布商雷太初,当“众以官值易布冀,规厚利”而雷却不为所动,“公独斋本色,同行笑其拙”,但到布贩边境后,因边惊孔急,一时不能贸易,资本周转不灵而官府索值甚急,“有司督拼妻子捶楚无完肤至破家以偿”(690)唯公独免,表现了对市场供求变化很高的预测能力。在苏州作布商“伙头”的三原布贾师从政更是个经营奇才,他总结自己经营成功的经验时“喜曰,万货之情可得而观也”。有一次“当市布居阛阓(即市场)有绐者曰,某所某急需布,君即挟布往贸,众鼓掌笑也。有顷持金归,众错愕,谓命乃尔”(691),正因为他掌握了市场运作规律“万货之情可得而观也”,才能取得变玩笑为真实的经营效果。而且师君口吃“在稠人中终日不吐一词……独市利所至幅辏”,简直是个以智求财的鬼精灵。泾阳布商李鸿虞也是个经营行家里手。“翁习计然之策,逆成良贾,万货之情,臆则屡中。知人而时使之,克勤克俭,居积致富”(692)。三原的王一鸿与其兄一鹤“化居吴越间,为布贾……不与市贾竟门锥,尚以奇得赢”(693)凡此均说明,明代陕西布商在江南塞北从事商贸活动,不仅多财,而且善贾,由此才取得了三百年贩布通商的胜利。
  (三)因市制宜,顺市趋势
  明代陕西布商在江南购布是客居异乡,涉远贸易。但他们却能细心体察江南棉布市场的实际,不以财压人,持银而沽,而是本着方便生产,舒畅流通的原则,放下架子,追踪棉布生产者的足迹,把生意做到人家的家门口,很受江南劳苦民众的欢迎。
  最初为了摆脱牙行的从中把持,他们投资在江南产布中心城镇设布庄、字号派人坐庄收布。但后来他们发现,布庄设在城镇,乡人持布赴镇买卖常受到牙人埋伏翦径,持强放抢的搔拢,同时乡人往返城乡又耽误农时。遂顺应市场需要,主动出击,在市镇郊外或乡间道路僻静之处设“外庄”,派人迎接持布前来贩鬻的小农,顺地购买,亦叫“出庄”。如苏州元和县唯亭东市“该镇沿山一带,旷野地方,搭盖空屋,询为布行朋充之外庄,夜半开张,天明备歇”(694)。松江府各产布市镇这种设外庄收布的形式也很普遍。南翔镇“往昔,布市绝早,黎明出庄,日出收庄,营业甲于全邑”(695)。张春华《沪城岁时衢歌》中则歌其上海附近的布市交易是“耐晓寒白健踏霜,隔宵结伴趁星光,朅来指认春风里,远郭灯红早出庄”,并注出这种出庄收布的原因是“布肆列城市,售取每不便,于郊外静处觅屋半间,天未明,遣人于此收售为‘出庄’”(696)。说明出庄是陕西布商顺应江南棉纺织业的市场需要,所采取的由“等客上门”变为“迎客收布”的积极营销措施。松人徐献忠的《布赋》还详尽描绘了这种出庄收布的具体过程,“长夜凄然,得尺望尺,寒鸡喔喔,解轴趋市,织妇抱冻,龟手不顾,夫匹怀饥,奔走长路。持莽莽者以入市,恐精粗者不中数,饰粉溥脂,护持风霜,摩肩臂以授人,腾口说而售我,思得金以如攫,媚贾师以如父。幸而入选,如脱众负,坐守风檐,平明返顾……”(697)。这里不仅记叙了江南小生产者织布和卖布的艰辛,也具体记叙了棉布交易过程,特别是“摩肩臂以授人,腾口说而售我”完全是陕西特有的“袖手交易法”,买卖双方牵手捏指交易,避免了他人在旁干挠,双方合则拍手成交,不合则抽手而去,亦不伤和气,买卖不成仁义在,很符合商品交换的平等法则,这种交易情形在今天的关中集市贸易中还可见到,使人读之倍感亲切。布庄设外庄黎明出庄,早市交易虽然也还存在着“灯下难免错讹”,“村民抱布至庄,黑暗之中,往往被人诓骗”(698)的问题,官府常常勒石禁止,要求“务必日中为市,天明买卖”,但因它符合江南人民勤劳早起的生活方式和时间节约规律的要求,“禁之不止”,个中原因“询诘乡老,谓早去早回,既完一日之用,又不*(左石右方)一日之功”(699),为衣食奔波的平民百姓为了不误农时而采取的早去早回的早市交易,要比官府大老爷“务必日中为市”的规定考虑得更加实际。后来由于交易繁忙,还出现了“夜市”交易,宝山大场镇“以前山陕布客,徽商等来此坐贾,市面极为繁盛,收买花布,非至深夜不散”(700)。
  这些成功的经营经验给陕西布商带来了极为丰盛的利润,加之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使标布成为地区差价很大的大宗商品。当时标布在江南“每匹值银一钱五六分”(701),贩到西安、汉中“每匹布卖银八钱”(702),而延安“布帛之价贵于西安数倍”,甘陇更贵于西安,长武的布价是“八口之家,每岁买布须数十千文”(703);甘肃中卫的布价是“春出布帛……价倍之”(704),合水县的布价“亦极贵,出粜石余不能置一袄也”(705)。这还是正常贸易,对那些偏远地区商人更是持布而沽,奇货可居。如甘肃两当“僻万山中,尤朴鄙……外商持布缕诸物,叩门与乡人市,乡人以栗易之,商索栗多寡,无不如意,辄大获以去,民至不知权度量为何物”(706)。而边外少数民族更是知识不开,布商任意居奇“一尺布可易一马”(707);“一丈八尺布可换一只肥大的羯羊”(708),这些正当与不正当利润加在一起,使布商莫不“俱获厚利”。我们尚没有查到明代西北布匹售价的具体材料,若以产地购价“每匹一钱五六分”,西安销价“每匹八钱”,扣除车船旅店任辇脚夫的流通费用,取每匹赢利“四钱”的中间数估算,明代江南棉布商品量为2700万匹,以其中一半销往西北三边计,则每年运销西北的标布在100—1400万匹之间,若每匹赚银4钱,则每年仅棉布盈利就在400—600万两间,这同每年从甘陇流向三原的走标银两“千万元之谱”基本吻合。难怪当时的陕西布贾个个莫不是腰缠万贯的大财东。师从政“至君老居积不啻巨万”(709),贠维新“不数载,赀起万”(710);朱友槐“子钱巨万”(711),王一鹤“赀日起”(712),周梅树“家藏银36万两,府第华丽”(713);朝邑八女井李家“有银几十万两,藏在窖中”(714),李春源“家窖金百万”(715),成为全省闻名的“盖省财东”。
  这些得自明代南北棉布、贸易的利润,通过各种形式在陕西沉淀下来。
  马克思指出,商业资本“对旧生产方式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起解体作用,这首先取决于这些生产方式的坚固性和内部结构”(716)。在明代,由于陕西自然经济的分解还十分微弱,商品经济大多是受政府行为的刺激跳跃式发展,还没有牢固的扎下自己的根基。因此在本质上还不可能为商业资本提供更多的投资空间,使大部分商业利润在转化为土地投资和非生产性消费中耗散完毕。明代的陕西布商也无法逃脱这一历史条件的制约。明代的布业利润主要流向以下几个方面:
  一、造房置地,求田问舍。在明代,仍有不少布商把布业利润转化为土地投资,以取得保险的地租收入。如朝邑赵锐“壮游江海,既雄蓄藏,晚事田亩,益崇节俭,以故若关之家,公特殷富”(717);朝邑布商王子正“贸易吴卫荆楚等地,百计经营,辛苦备赏,果获厚利,买肥田数顷,屋宇华丽,举箸者百有余口”(718);大荔八女井的李家,自明代以来开布店获大盈利“拥有土地一万亩”(719),“都租于村内外的农民耕种”(720);而泾阳鲁桥的孟店周梅村则把大笔贩布盈利除了购置“良田四百八十亩”外,又建造了全县闻名的“周家大房”,营造数年,建成高大住宅十七院,后因年久失修,大都倒塌折除,现存大房一院,宽13.8,深71米,面积979.8平方米。全院由前门、二门、退厅和后楼四个部分构成。高大的前门,中为通道,两旁为门房,二门以内建筑东西厢房,接着是五间大厅,厅柱盈联为“燕翼贻谋堂上,箕裘锦福荫;凤毛济美阶前,兰桂发奇香”。后面是退厅,厅后又是东西厢房,最后是青白石铺地的三间楼房,房深五进,结构严谨,兰砖青石,异常坚固,木材是上等松木,砖是水磨,寿石镌刻,屋架斗拱重叠,墙壁雕琢博古画屏山水人物,飞禽走兽。门窗木雕历史故事“郭子仪上寿”“陈桥兵变”等,刻工细致,栩栩如生(721)。这样的大房当年足足建了十七院,足见周家当时财力之雄厚。
  二、捐资施予,博取名声。明代有不少布商致富后,施惠乡党,多行“义举”,猎取“乐善好施”的名声以光耀门庭。三原县城分南北二部,以桥相联,万历时修建龙桥贠维新捐助近“二百金”(722);王一鸿“捐资助建石桥与修河北城”;师从政“以二百金助三原城,二百金助清谷桥,其他析券、食丐、施谷种,茸梵宇琳宫,诸善状不一”(723),得到政府嘉奖;朱友槐“有施予声……卒之前亦出数百金,分散三党之戚”(724);朝邑冯翊眭“好施乐成人之美,里之贫不能成婚者,每资给之”(725);大荔八女井李家的捐资公益规模更为宏大。大房李游戒“捐一万两银子重修同州考院”(726),其孙李井福又独自出资重修大荔县文庙,以一家商人之财力可修州县考院与文庙,其实力殷厚绝非一般小商贾或可此拟。
  三是购买姬妾,侈奢消费。在明代旅居江南的陕西布商中,置买外室姬妾的事例特别多,这或是旅途寂寞,或是江南水乡多倩丽吴娃,使持财傲物的陕西布商“李甲”类留恋忘返。如常州轩辕孝廉娶妻张氏甚妒,趁其夫外出欲卖其妾“俄而有陕西布商,醜且胡,背负三百金来,呼姬出见,喝采不已,即成交易”。后妾跳涧逃亡。“陕客已蹋门入曰‘我买人非买鬼,汝家买妾未曾说明,何得逼良为贱,欺我异乡人,速还我银’怒且骂,张氏无以答,畀原银三百两去”(727)。又如无极黄氏有女“西贾闻女美,原以五十金致聘,黄利而许之……女察知其谋,毁装涂面,乘夜遁去……黄翁自女亡失,西贾逼退聘财,业已耗去其半,售居宅,始得偿”(728)。更有人财两空的例子。沂人王生,妻富室女兰氏“有陕中贾某,媒通兰氏,遂就生第与妇合,半年中修建连亘,贾出经商,又买妾归,自此不安其室,贾亦恒数月不归。生讯得其故,怒,系马而入……呼妾出,年十八九,风致亦佳,遂与寝处,贾托村人求反其妾,妾哀号不肯去,生乃具状,将讼其霸产占妻之罪,贾不敢言,收肆而去”(729)。由是观之,封建社会的商人亦无法摆脱地主阶级“良田万顷,妻妾成群”的腐朽思想。而明代陕西布商旅居江南又多袭江南侈糜之风,大致是“外出挣钱,回家消费”,因此湖北《襄阳府志》记载的极有趣,说旅经南北孔道樊城的商人“自西来者尚遁俭朴,自南来者多习侈糜”(730)。所以温纯在《雅约序》中曰:“(三原)商贾衣饰大率袭吴越广陵”(731),其子温自知也说“近年牵牛服贾,贸易江淮,靛服艳妆,稍染吴越之习”(732)。泾阳也不例外,“商贾奇赢,贫富相耀”(733),就是韩城商人也多追风之族,“商人走苏杭,下岭海,奇服异制,雅饰新妆,倩艳轻盈,相为传仿……与泾阳、三原并称佳丽”(734)。在封建社会商人地位式微,动辄得咎,侈奢糜费恐怕也是最现实的选择。对封建商人的侈奢不能脱离历史条件过多苛薄。所应指明的只是,封建商人的侈奢只是“简单的糟踏财富”,却不具有资本家消费所怀有的哪一份“精明”。因此他们也终究只能是封建商人。
  (456)苏国亮:《关于清代前期松江布产量和商品量问题》,见《清史研究通讯》1985年第2期。
  (457)褚华:《木棉谱》。
  (458)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出版,第365页。
  (459)本书作者所指“江南”是指长江以南属于江苏省的江宁、镇江,常州、苏州、松江各府和太仓直隶州以及浙西的杭州,嘉兴、湖州三府所属各县。这里采用台湾刘石吉先生的划分。见《明清时代江南市镇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1页。
  (460)《万历会计录》卷九。
  (461)许涤新,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第241页。
  (462)引自田培栋《明代关中地区农业经济试探》,见《北京师院大学学报》1983年2期。
  (463)《明经世文编》卷四,第332页。
  (464)《明经世文编》巷四十六,第357页。
  (465)《明史·食货志》卷二。
  (466)《万历会计录》卷九。
  (467)田培栋文:《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3年第2期。
  (468)田培栋文:《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3年第2期。
  (469)田培栋文:《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3年第2期。
  (470)《钦定皇典西域图志》卷三十九。
  (471)《望云山房集》上卷。
  (472)李宗:《甘泉道中即事》。
  (473)《太宗永乐实录)卷三十三。
  (474)《太宗永乐实录》卷十二。
  (475)《太宗永乐实录》卷三十三。
  (476)王云五:《三云等俎考》卷二,《封贡》。
  (477)《明经世文编》卷四百五十二。
  (478)李漪云:《从马市中几类商品看明中后期江南与塞北经济联系及其作用》,见《内蒙古师大学报》1984年第4期。
  (479)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234页。
  (480)黄印:《锡金识小录》卷一。
  (481)《重修元和县志》卷十,第2页。
  (482)《松江府志》卷五。
  (483)《上海掌故丛书》卷三,第13页。
  (484)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260页。
  (485)萧国亮:《关于清代前期松江布产量及商品量问题》,《清史研究通讯》1985年第2期。
  (486)叶梦珠:《阅世编》卷七。
  (487)褚华:《木棉谱》。
  (488)褚华:《木棉谱》。
  (489)褚华:《木棉谱》。
  (490)钦善:《松问》,见《松江府志》卷五。
  (491)叶梦珠:《阅世编》卷七,《食货》。
  (492)褚华:《沪城备考》卷六,《杂记》。
  (493)叶梦珠《阅世编》卷七,第96页。
  (494)温纯:《温恭毅公文集》卷十五。
  (495)温纯:《温恭毅公文集》卷十五。
  (496)温纯:《温恭毅公文集》卷十一。
  (497)温纯:《温恭毅公文集》卷十四。
  (498)《孟店古建》,三原县志办油印稿。
  (499)来严然:《自喻堂集》卷二,第13页《明寿官师庄南公墓志铭》。
  (500)温纯:《温恭毅公文集》卷十。
  (501)马长寿:《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第258页。
  (502)温纯:《温恭毅公文集》卷十一,第1页,《明永寿府中尉友槐公墓志铭》。
  (503)吴钢:《高陵碑石》第149—150页。
  (504)康海:《康对山先生文集》卷四十二。
  (505)嘉庆《朝邑县志》卷一,《风俗》。
  (506)韩邦奇:《苑洛集》《明寿官南轩赵公墓表》。
  (507)李天受:《来紫堂集》卷一,第25页,《王子正七十寿序》。
  (508)马长寿:《陕西回民起义历史凋查》第44—47页。
  (509)马长寿:《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第27、36、101、103、107、125、130、133页。
  (510)韩邦奇:《苑洛集》卷二,第22—23页。
  (511)《万历神宗实录》卷二百一十二。
  (512)温纯:《温恭毅公文集》巷十。
  (513)温纯:《温恭毅公文集》卷十。
  (514)温纯:《温恭毅公文集》卷十一。
  (515)张瀚:《松窗梦语》卷四。
  (516)引自樊树志:《明清江南市镇探微》,复旦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76页。
  (517)均引自樊树志:《明清江南市镇探徵》第177—178页。
  (518)嘉庆《朱泾志》卷一。
  (519)嘉庆《朱泾志》卷一。
  (520)顾公燮:《消夏闲记摘钞》卷中。
  (521)樊树志:《明清江南市镇探徵》第155页。
  (522)《蒲溪小志》卷一,《风俗》。
  (523)张春华:《沪城岁事衢歌》第19页。
  (524)张春华:《沪城岁事衢歌》第19页。
  (525)万历《青浦县志》卷二。
  (526)《松江府志》卷三,《镇市》。
  (527)《珠里小志》卷一。
  (528)《南翔镇志·物产志》。
  (529)《南翔镇志·物产志》。
  (530)万历《嘉定县志》卷六。
  (531)嘉庆《南翔镇志》卷二,《建置》。
  (532)崇祯《外冈志》卷一。
  (533)崇祯《外冈志》卷二。
  (534)《清华乡土志》卷三,《土产》。
  (535)《清华乡土志》卷三,《土产》。
  (536)《章练小志》卷二,《物产》。
  (537)《章练小志》卷二,《物产》。
  (538)民国《月浦里志》卷五。
  (539)《月浦显志》卷五。
  (540)光绪《月浦志》卷一。
  (541)《宝山县续志》卷一。
  (542)《紫堤村志》卷二。
  (543)《阅世编》卷七,《食货》。
  (544)樊树志:《明清江南市镇探徽》第164页。
  (545)黄印:《锡金识小录》卷二十四。
  (546)《马陆竹枝词》,《马陆县志》卷七。
  (547)张春华:《沪城岁时衢歌》第19页。
  (548)嘉庆《朱泾志》卷一。
  (549)《法华乡志》卷三。
  (550)国内学术界已开始注意这个问题,并取得初步成果。可参见:①李伯重:《明清江南与外地活动联系的加强及对江南经济发展的影响》见《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2期;②王廷元:《明清安徽商与江南棉纺织业》见《安徽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③刘秀生:《清代棉布市场的变迁与江南棉布生产的衰落》,见《中国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2期—著者注。
  (551)嘉庆《松江府志·艺文志》。
  (552)关于江南棉布利润参见史建云《从棉纺织业看前清江南小农经济的变化》见《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3期。
  (553)乾隆《安县县志·食货志》。
  (554)康熙《上海县志·风俗志》。
  (555)叶梦珠;《阅世编》卷六。
  (556)徐光启:《农政全书》卷三十五。
  (557)付衣凌:《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74页。
  (558)《平凉县志》卷二,第8页。
  (559)褚华:《沪城备考》卷六。
  (560)李仲山:《关中刀客》,《陕西文史资料选辑》第1辑,第112页。
  (561)李仲山:《关中刀客》,《陕西文史资料选辑》第1辑,第120—121页。
  (562)黄汴:《一统路程图记》卷五。
  (563)许檀:《明清时期的临清商业》,《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2期。
  (564)许檀:《明清时期山东经济的发展》,《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3期。
  (565)韩邦奇:《苑洛集》卷四,第23—24页。
  (566)康熙《续修商志》卷二。
  (567)严如煜:《三省山内风土杂识》第12页。
  (568)《续修商县县志稿》卷八。
  (569)《丹凤县志》,三秦出版社1994年版,第259页。
  (570)《丹凤县志》,三秦出版社1994年版,第259页。
  (571)胡伯益:《烟茶布三帮在西北的销售情况》,《陕西文史资料选辑》第23期。
  (572)《丹凤县志》第242页。
  (573)《丹凤县志》第222页。
  (574)温纯:《温恭毅公文集》卷九,第12页。
  (575)来严然:《自喻堂集》卷一,第5页。
  (576)萧梅性:《兰州商业调查》第56页。
  (577)胡伯益文,见《陕西文史资料选辑》第23辑第23页。
  (578)马长寿:《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第239页。
  (579)三原县县志办:《三原商业志》油印本,第2页。
  (580)《关中两朝文钞》卷十一。
  (581)萧梅性:《兰州商业调查》第56页。
  (582)胡伯益文,见《陕西文史资料选辑》第23辑,第169页。
  (583)《平凉县志》卷三,第12页。
  (584)《陇右记实录》卷八,第18页。
  (585)潘益民:《兰州之工商业与金融业》第56页。
  (586)兰州市政协副主席赵景享先生访问记录。
  (587)林竟:《西北丛编》第102页。
  (588)林竟:《西北丛编》第187页。
  (589)《秦边记略》卷四,第3页。
  (590)刘圃田:《山陕商人在河州经常土布始末》,《临夏文史资料》第2辑,第34页。
  (591)《固原州志·商务志》。
  (592)《固原州志·商务志》。
  (593)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第234页。
  (594)王云奇:《三云筹俎考》卷二,第5页。
  (595)《秦边记略》卷五,第32页。
  (596)王云奇:《三云筹俎考》卷二,第5页。
  (597)《秦边记略》卷三,第57页。
  (598)余同元;《明后期长城沿线的民族贸易市场》,《历史研究》1996年第2期。
  (599)余同元:《明后期长城沿线的民族贸易市场》,《历史研究》1996年第2期。
  (600)李漪云:《从马市中几种商品看明中后期江南与塞北的经济联系》,《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1984年第4期。
  (601)李漪云:《从马市中几种商品看明中后期江南与塞北的经济联系》,《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1984年第4期。
  (602)来严然:《自喻堂文集》卷一,第38—39页。
  (603)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373页。
  (604)《太祖洪武实录》卷十二。
  (605)范濂:《云间据目抄》卷四。
  (606)《神宗万历实录》卷二百一十二。
  (607)《紫堤村志》卷二,《风俗》。
  (608)褚华:《木棉谱》,《上海掌故丛书》卷三,第1页。
  (609)叶梦珠:《阅世编》卷五,第1页。
  (610)嘉庆《安亭志》卷二,《风俗》。
  (611)崇祯《太仓州志》卷二,《风俗》。
  (612)雍正《南汇县志》卷十九,《风俗》。
  (613)乾隆《宝山县志》卷十二,《杂志》。
  (614)嘉庆《南翔镇志》卷十二,《杂志》。
  (615)嘉庆《南翔镇志》卷十二,《杂志》。
  (616)韩大成:《明代牙行浅论》,《社会科学战线》1986年第2期。
  (617)康熙《嘉庆县志》卷四,《风俗》。
  (618)嘉庆《安亭志》卷五。
  (619)《华法镇志》卷二,《风俗》。
  (620)《南翔镇志》卷二,《营建》。
  (621)民国《江湾里志》卷三。
  (622)雍正《分建南汇县志》巷十五,《风俗》。
  (623)《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二百五十五。
  (624)嘉庆《清平县志·户口物产志》。
  (625)《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二百三十。
  (626)万历《兖州府志》卷四。
  (627)咸丰《南浔镇志》卷二十四。
  (628)咸丰《南浔镇志》卷二十四。
  (629)《石门县志·物产志》。
  (630)褚华:《木棉谱》,《上海掌故丛书》卷三,第11页。
  (631)《南翔镇志·物产志》。
  (632)顾公燮:《消夏闲记摘抄》卷中。
  (633)《月浦里志》卷五《实业志》。
  (634)《宝山县志》卷一,《市镇》。
  (635)《月浦里志》卷五,《实业志》。
  (636)《宝山县续志》。
  (637)乾隆《长洲县志》卷十,《物产》。
  (638)顾公燮:《消夏闲记摘抄》卷中。
  (639)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资料选辑》第1辑,第241页。
  (640)嘉庆《石冈、广福合志·物产志》。
  (641)《清文献通考》卷二十三。
  (642)乾隆《长洲县志》卷十,《物产》。
  (643)顾公燮:《消夏闲记摘抄》卷中。
  (644)褚华:《木棉谱》。
  (645)《元和县志》卷十六。
  (646)《江苏明清工商碑刻资料》。
  (647)《雍正朱批谕旨》第四十二册。
  (648)《江苏明清工商碑刻资料》。
  (649)《江苏明清工商碑刻资料》。
  (650)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369页。
  (651)《雍正朱批谕旨》第四十二册。
  (652)胡伯益文,《陕西文史资料选辑》第23辑。
  (653)《丹凤县志》第259页。
  (654)胡伯益文,《陕西文史资料选辑》第23辑。
  (655)康熙《续修商志》卷二,《村落》。
  (656)康熙《续修商志》卷二,《村落》。
  (657)严如煜:《三省山内风土杂识》第12页。
  (658)《光化县志》卷七,《艺文》。
  (659)粱庆褚:《鄂棉产销研究》第219—220页。
  (660)《光化县志》卷七,《图说》,第130页。
  (661)《光化县志》卷七,《图说》,第130页。
  (662)梁庆褚:《鄂棉产销研究》第220页。
  (663)李天受:《来紫堂集》卷二,第117页。
  (664)梁庆褚:《鄂棉产销研究》第220页。
  (665)《丹凤县志》第577页。
  (666)《丹凤县志》第578页。
  (667)胡伯益文,《陕西文史资料选辑》第23辑。
  (668)《丹凤县志》第242页。
  (669)嘉庆《安亭志》卷二。
  (670)褚华:《木棉谱》。
  (671)褚华:《木棉谱》。
  (672)叶梦珠:《阅世编》卷五。
  (673)《南汇县志》卷五《风俗》。
  (674)《南翔镇志》卷二。
  (675)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159页。
  (676)王适元:《明清徽商与江南棉纺织业》,《安徽师大学报》1991年第1期。
  (677)王适元L《明清徽商与江南棉纺织业》,《安徽师大学报》1991年第1期。
  (678)叶梦珠:《阅世编》卷七。
  (679)叶梦珠:《阅世编》卷七,第6页。
  (680)嘉庆《石冈广福合志·物产》。
  (681)《华亭县志》第133页,《物产》。
  (682)黄印:《锡金识小录》卷一,第7页。
  (683)张春华:《沪城岁时衢歌》第19页。
  (684)张春华:《沪城岁时衢歌》第19页。
  (685)《罗店镇志·物产志》。
  (686)《石冈广福合志·物产志》。
  (687)《石冈广福合志·物产志》。
  (688)《石冈广福合志·物产志》。
  (689)乾隆《直录秦州新志》卷六,第4页。
  (690)韩邦奇:《苑洛集》卷七,第22—23页。
  (691)温纯:《温恭毅公文集》卷十一,第17页。
  (692)温自知:《海印楼文集》卷二。
  (693)温纯:《温恭毅公文集》卷十一,第13页。
  (694)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选辑》第1册,第243页。
  (695)《嘉庆县续志》卷一。
  (696)张春华:《沪城岁时衢歌》第19页。
  (697)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41页。
  (698)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选辑》第1册,第243页。
  (699)乾隆《嘉庆县志·风俗志》。
  (700)《宝山县续志》卷一,《市镇》。
  (701)叶梦珠:《阅世编》卷七,第6页。
  (702)《关中两朝文钞》卷十七。
  (703)卢坤:《秦疆治略》第40页。
  (704)《中卫县志·风俗志》。
  (705)《合水县志》卷二。
  (706)《直隶秦州新志》卷六,第7页。
  (707)汪亮:《西北地理》第204页。
  (708)张文彬:《对青海蒙藏人民经商基础知识》,《工商半月刊》九卷4号,第5页。
  (709)来严然:《自喻堂集》卷二,第13页。
  (710)温纯:《温恭毅公文集》卷十一,第12页。
  (711)温纯:《毅公文集》卷十一,第1页。
  (712)温纯:《温恭毅公文集》卷十,第35页。
  (713)《孟店古建》,三原县志办油印本。
  (714)马长寿:《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第125页。
  (715)《大荔县志·李春源传》。
  (716)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371页。
  (717)韩邦奇:《苑洛集》,《明寿官南轩赵公墓表》。
  (718)李天受:《来紫堂集》卷一,第25页。
  (719)马长寿:《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第50页。
  (720)马长寿:《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第134页。
  (721)《孟店古建》,《三原县志·文物志》手稿。
  (722)温纯:《温恭毅公文集》卷十一。
  (723)温纯:《温恭毅公文集》卷十。
  (724)温纯:《温恭毅公文集》卷十一。
  (725)韩邦奇:《苑落集》卷四,第24页。
  (726)马长寿:《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第27页。
  (727)《历代笔记小说选》(二),第474页。
  (728)蒲松玲:《聊斋志异》第166—167页。
  (729)蒲松玲:《聊斋志异》第675—676页。
  (730)《襄阳府志》卷四,《风俗》,第2页。
  (731)《三原县志》卷十六,艺文。
  (732)温自知:《海印楼文集》卷三。
  (733)《泾阳县志》卷三,《风俗》。
  (734)《韩城县志》卷七,《风俗》。
陕西商帮史/李刚著.-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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