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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渔鼓的保护计划

柞水县剧团

    自2004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渔鼓这一传统民间文化的保护发掘工作,成立专门研发保护机构,前期已投入资金十余万元用以启动等工作,搜集、挖掘整理民间词曲资料,形成一整套柞水渔鼓艺术体系。筹资800余万元,兴建民间文化艺术中心。

    一、主要保护内容
    以保护唱腔、记录唱法,记载唱法为主要保护内容,深入民间采访健在的艺人及其传承人。

    二、已采取的保护措施 
    1、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保护措施,通过人大出台民间文化保护法规;
    2、为保证唱腔、唱词的不缺失而采取的详细的保护措施;
    3、征集、整理曲谱、唱词,探循渔鼓文化发展衍变过程;
    4、建立渔鼓艺人人才库;
    5、派专人下到民间,收集、记载多种唱腔、唱法;
    6、全县范围内开展渔鼓比赛;
    7、鼓励扶持乡镇开展以渔鼓为主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
    8、举办渔鼓演唱培训班。

    三、五年保护工作计划 
    2004年8月—2005年9月  制定规划,建章立制,开展全民性渔鼓演唱活动;达到全民重视、参与保护挖掘整理这一目标。
    2005年9月—2006年8月  调查摸底,走访艺人;举办全县性的渔鼓表演赛;举办柞水县渔鼓传人大赛;全民认识积极参与渔鼓艺术振兴行动
    2006年9月—2007年8月  制定渔鼓制作、演奏、伴奏规范标准,全面启动保护项目,制定渔鼓保护开发规划,整理柞水渔鼓艺术声腔体系,编制教材进中、小学课堂,启动大型渔鼓秧歌表演活动。形成柞水渔鼓体系,普及渔鼓艺术使之进入学校,创建渔鼓曲艺示范村,配合旅游产业使之进宾馆饭店、进农家乐、进景区、进茶楼、进社区。
    2007年9月—2008年8月  鼓励兴办多种形式的渔鼓演艺实体,举办柞水渔鼓民歌、秧歌大赛;制定“柞水首届渔鼓艺术节”方案,制定发展渔鼓文艺产业政策;举办以渔鼓为主的各类文化旅游活动,参加县内外重大文化交流活动、文化演出。
    2008年9月—2009年8月  召开柞水县渔鼓文化产业会议;培养出新一代渔鼓传承人和骨干演出队伍。;将渔鼓文化做为产业保护开发,将柞水渔鼓艺术打向省内外。将渔鼓艺术做为我县的新型产业,走产业化开发保护之路。争取参加国内外重大文化活动及演出。

    四、五年主要保障措施 
    1、制定地方性法规,保护渔鼓以及其它民间物质及非物质文化;
    2、建立组织机构,以保护中心为基地,以地方剧团为阵地,进行实验示范;
    3、发挥县、乡政府职能,积极保护民间文化艺人,整理曲目,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所有渔鼓声腔体系的保护、整理、挖掘工作;
    4、创新渔鼓艺术。

    五、建立机制 
    成立渔鼓开发办公室,抽调专门人员组织专家班子进行研究、保护和创新。

    六、经费预算及依据说明
    需投入总资金:405.4万元。
    1、基本建设270万元:新建县民间艺术保护研究开发中心120万元;全县分流域新建五个培训基地150万元。
    2、培训费用88万元:50个传承人每年每人补助2000元计10万元,5年50万元;每年举办培训班四次,每次2万元,计8万元;整理出版柞水渔鼓专辑(1、2、3、4、5集)需15万元;制作柞水渔鼓光盘(1.2.3.4.5.)计5万元;聘请外地专家学者来柞水考察论证研究费用五年10万元。
    3、保护开发设备47.4万元:前期启动资金需10万元(用以整修办公及设施专业用房);配套设施设备需资金37.4万元:小型演出音响设备服装道具等6万元;摄像机一部3万元;数码照相机两部2万元;微机、彩色打印机一套1.2万元;制碟机一套(四部)8万元;出版印刷费用8万元;录放机五台0.5万元;彩色电视机一台0.5万元;办公耗材2万元;收集样品费用2万元;办公费用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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