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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墓清明祭祀活动的保护计划

勉县武侯墓博物馆

    自1983年以来,累计投入保护、建设、宣传等项目资金780余万元。其中直接用于清明祭祀活动的资金78万元。

    一、主要保护内容
    1、武侯墓清明庙会祭祀活动、时间、规模。
    2、祭祀活动的规制、原则、俗信、仪注。
    3、祭祀活动的程序、礼仪。
    4、祭祀活动中所用的祭器、祭品、乐器、旗幡。
    5、研究、挖掘、整理的历代祭祀活动的资料。

    二、已采取的保护措施 
    1、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人大、政协及县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为成员。
    2、成立了“武侯墓文物管理所”,负责对墓庙及遗存文物的保护、管理、恢复、维修、建设及祭祀活动的筹备、挖掘、收集、整理、研究和祭祀活动的实施等工作。
    3、落实了祭祀活动的各项经费。
    4、购置了部分祭祀活动的器具、旗幡。
    5、在现有祭祀活动的基础上,尽量恢复了部分原有祭祀活动内容,使其逐步完善恢复到原来的祭祀活动内容。
    6、通过每年的祭祀活动,引起了政府部门的重视,由原来的文化主管部门主办,升级到县政府、市政府主办。

    三、十年保护目标 

    四、五年保护工作计划
    2006——2010年的保护措施:
    2006年—2007年
    继续挖掘整顿武侯墓清明祭祀活动内涵,尽量趋于原有的活动内容。利用各种宣传媒体扩大宣传面,扭转以庙会为主、祭祀为辅的错误倾向。筹备办好一年一度的祭祀活动。
    2008年—2009年
    继续举办清明庙会祭祀活动。吸收、听取各界人士对祭祀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完善祭祀活动的程序和内容。扩大清明庙会祭祀活动的影响。通过媒体,把武侯墓清明庙会祭祀活动推向全国,并将祭祀活动的全过程整理成册,出版画册和录像片向广大游人推广发行。
    2010年
    巩固清明庙会祭祀活动,配合祭祀活动开展多项目的文化、文物、旅游、商贸的交流与研究。使其成为当地文化经济对外宣传的支点。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2006—2010年预期达到目标:
    1、2006年—2007年
    使现代化的祭祀活动基本恢复到原祭祀活动的规程上。添置部分祭器、乐器、旗幡。研究、挖掘原有活动内涵。
    2、2008年—2009年
    完善清明庙会祭祀活动的各项程序、内容、购置齐全各种祭祀用的祭器、乐器、旗幡,达到原有的效果。将整理收集的资料出版成册,制作画册、录像光盘。
    3、2010年
    扩大祭祀活动影响,以清明祭祀活动为主体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带动地方文化经济的发展,使其成为发展地方经济的支柱产业。将武侯墓清明庙会祭祀活动推向世界。

    五、五年主要保障措施 
    1、成立“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成员由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县民政、城建、文化文物、公安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
    2、成立由文化文物专业人员、社会文化名流组成的“武侯墓清明庙会祭祀活动研究小组”。负责研究、挖掘、整理、收集资料工作,指导“祭祀活动”的进行。
    3、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各界人士的建议和意见。
    4、保证“祭祀活动”的各项经费。
    5、以原祭祀活动为蓝本,去粗取细,除屏糟粕,以保证“祭祀活动”健康发展。

    六、建立机制 
    成立“勉县武侯墓清明庙会祭祀活动组委会”,由县长任组委会主任,政府办主任、文化局长任副主任。
    下设办公室、宣传组、文艺组、治安组,负责组织、协调整个祭祀活动的一切工作。

    七、经费预算及依据说明
    2006年—2007年:
    计划经费60万元,其中10万元用于庙会筹办,20万元用于媒体宣传,20万元用于购置祭祀器具、乐器、旗幡等,10万元用于祭祀活动礼仪,祭品等经费之用。
    2008年—2009年:
    计划经费40万元,用于挖掘、整理、出版、制作祭祀活动文本、画册、录像、宣传等,完善各种祭器、乐器、旗幡。
    2010年:
    计划经费30万元,扩大武侯墓清明庙会祭祀活动规模、影响,增加活动内容,把本次活动推向全国乃至世界,为申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好一切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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