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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悬台社火艺术的保护计划

洋县文化馆

    已投入保护资金232.8万元人民币,其中政府投入223.8万元人民币,民间投入9万元人民币。
    1、从上世纪80年代初,县和乡镇人民政府每年投入资金3—10万元,于春节期间的正月十四、十五、十六在县城组织社火游演,至2006年春节累计达200万元人民币。
    2、县人民政府每年春节组织社火评比,从上世纪80年代初已出资约22万元人民币。
    3、2000年后县人民政府用于社火及悬台社火普查、建档的资金为1.8万元人民币。
    4、民间自办的范坝李定明社火会,置固定资产投入资金5万元人民币,从1979年至今,坚持活动不辍,另投资金4万元人民币,维持春节社火活动和社火协会的正常办公。共投入9万元人民币。

    一、主要保护内容
    (1)静态保护:   
    ①深入细致地开展普查工作,彻底弄清洋县悬台社火及其它社火品种的历史沿革,进一步掌握传承谱系的更详尽的情况,进一步了解社火会成员的特长、社火锣鼓击法、社火脸谱勾画艺术等。
    ②将普查所得的资料整理、归类、建档。建立档案馆、音像资料展示馆和悬台社火模拟游演大厅。
    ③对资料进行深入的研究。
    ④将研究成果编纂为《洋县悬台社火》、《洋县社火脸谱艺术》二书,由国家出版社正规出版。
    (2)动态保护:
    ①建立谢村镇范坝村、谢村镇智果村、马畅镇、胥水镇回龙村、龙亭镇高家沟村、槐树关镇石槽乡、洋州镇东街村、洋州镇北街村、洋州镇南街村、洋州镇西街村等10个悬台社火生态保护村。
    ②全力扶植范坝悬台社火会、智果悬台社火会、马畅悬台社火会、等3个悬台社火会。
    ③重点打造范坝悬台社火及悬台社火锣鼓队。
    ④举办悬台社火组装、化妆培训班10期。
    ⑤坚持在每年春节期间举办一年一度的悬台社火艺术节(其中举办一次规模最大、档次最高的悬台社火艺术节)。

    二、已采取的保护措施 
    1、上世纪80年代初期,洋县文化局、洋县文化馆对全县域内的社火进行了摸底调查、登记,初步掌握了洋县悬台社火的历史沿革、现状和相关内容。
    2、扶植民间社火会。如政府对民间的范坝社火会的活动及时进行座谈总结,为其提供表演的平台,安排其在每年春节进县城游演,并推荐去汉中市游演,还推荐范坝悬台社火锣鼓队于陕南艺术节期间在汉中兴庆公园“五一”节游园活动中表演。
    3、从80年代开始,政府组织春节群众娱乐活动,坚持正月十四、十五、十六各乡镇社火进城游演。
    4、政府在春节社火游演中组织评比。

    三、十年保护目标 
    为洋县社火建立规范的档案馆、陈列馆、展示厅、演示厅(音像展示和模拟游演),普及洋县悬台社火锣鼓乐,创建和巩固悬台社火生态村,并将生态村做大做强。将洋县悬台社火由目前只在春节期间的县城游演恢复到历史上的年节庙会的城乡游演,申报洋县悬台社火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让洋县悬台社火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四、五年保护工作计划 
    2007年保护措施
    建立谢村镇范坝村、谢村镇智果村、马畅镇、胥水镇回龙村、龙亭镇高家沟村、槐树关镇石槽乡、洋州镇东街村、洋州镇北街村、洋州镇南街村、洋州镇西街村等10个悬台社火生态保护村。举办化妆、组装培训各 1期。锣鼓击法培训2期。举办社火艺术节。
    2008年保护措施
    着力扶植范坝悬台社火会、东街悬台社火会、智果悬台社火会、马畅悬台社火会、成立洋县悬台社火研究机构,建立档案馆。举办悬台社火化妆、组装、培训和锣鼓击法,培训2期举办社火艺术节。
    2009年保护措施
    建立洋县悬台社火传机构,举办悬台社火组装、化妆培训和锣鼓击法培训2期,进行一次悬台社火大奖赛,举办社火艺术节。
    2010年保护措施
    编辑出版《洋县悬台社火》、《洋县悬台社火脸谱艺术》,将只在春节期间县城游演的悬台社火普及到县城域内各个庙会中去。悬台社火锣鼓和兴办悬台社火化妆和组装培训 2期,举办社火艺术节。
    2011年保护措施
    建立悬台社火或泥塑或木雕或蜡像人物高层梁架模拟表演和音像资料大屏幕展示厅。举办一次高规格的洋县悬台社火艺术节,以洋县县城元霄节为依托,邀请省内外专家和国际友人观看游演。建立洋县悬台社火艺术传播公司。举办悬台社火组装、化妆和锣鼓击法培训2期。
    2007—2011年预期目标
    (1)完善以普查资料为主的静态保护基础工作。
    (2)扶植民间悬台社火会,将社火游演由官办为主转变为以民办为主。
    (3)开展社火人员的培训。
    (4)以建立洋县悬台社火生态保护村为契机,加大对悬台社火的原生态保护。
    (5)建立悬台社火档案馆、音像展厅、演示厅。
    (6)悬台社火文化产业起步。

    五、五年主要保障措施 
    1、建立有专家指导的、以县文体事业局局长为组长的洋县抢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导小组(现已建立,名单见辅助材料)。
    2、建立以县文体事业局分管副局长和县文化馆馆长为负责人的洋县悬台社火普查保护工作部(现已建立,名单见辅助材料)。
    3、建立洋县悬台社火教学教务领导小组。
    4、设立《洋县悬台社火》、《洋县社火脸谱艺术》编纂小组。
    5、把洋县悬台社火保护纳入文化馆业务干部业务考核的内容,并实行责任追究。
    6、实行招商引资,保护和发展洋县社火产业。

    六、建立机制 
    1、健全洋县悬台社火抢救、保护组织机构,五年计划由洋县文化馆负责组织实施,洋县文体事业局负责管理、督导。
    2、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逐步探索建立与遗产保护要求相适应的洋县悬台社火演出团体管理运行机制。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健全资金投入机制。
    4、加强队伍建设力度,不断巩固壮大洋县悬台社火演奏员队伍,不断提高其艺术档次。

    七、经费预算及依据说明
    洋县悬台社火保护经费预算为386.8万元人民币。依据说明如下:
    1、编纂出版洋县悬台社火书籍两本,需20万元人民币。《洋县悬台社火》、《洋县社火脸谱艺术》各一种,每种10万元人民币。
    2、给悬台社火队老艺人5年生活补贴44.8万元人民币,全县共4个社火队,其中范坝社火会16人,智果社火会8人,马畅社火会4人,共28名艺人,每人每月按所在地汉中市农村最低生活社会保障320元人民币计算,每年需补贴86.6万元人民币。
    3、悬台社火生态保护村5年共需90万元人民币。全县共有悬台社火、生态保护村10个,其分别为高沟村、石槽乡、东街村、北街村、南街村、西街村、范坝村、智果村、马畅村、回龙村等,其中范坝村智果村、马畅镇回龙村每村每年保护经费为3万元人民币,其余各村每村每年预算保护经费1万元人民币。
    4、普查建档建卡需15万元人民币,建档案馆需30万元人民币。室内设备需10万元人民币,共需55万元人民币,(300平方米,每平方米需1000元人民币)。   
    5、建立悬台社火音像资料展示厅和悬台社火模拟(泥塑或木刻或蜡像)展示厅需经费70万元人民币。(其中展示厅为20万元人民币,演示厅30万元人民币,室内设备20万元人民币)。
    6、为重点扶植的范坝悬台社火及其锣鼓乐队投入保护资金10万元人民币。
    7、举办社火组装、化妆培训班共10期,需40万元人民币。
    8、洋县悬台社火研究机构需经费25万元人民币(以每年5万元计)。
    9、举办一年一度的悬台社火艺术节,5年共需经费32万元人民币。规模最大的一次为12万元人民币,其余各项为5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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