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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北民歌的保护计划

榆林市文化文物局

    1980年至1983年,原地区行署划拔专款5万元,用于民歌普查、收集工作。2002年以来,市上每年向社会筹集资金10万元至 15万元,举办各种民歌赛事活动。2003年夏至2006年春,市政府先后投资100多万元,重新排演了陕北民歌剧《三十里铺》,整理出版了陕北民歌大全集和八个民歌手的个人演唱光盘。

    一、主要保护内容
    为了保护《陕北民歌》这一优秀的黄土文化艺术品种,制定五年保护计划。此计划由榆林市文化局及市艺术馆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负责管理、督导。
    保护计划要点如下:
    (一)静态保护
    1、进一步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普查、收集、整理工作,彻底摸清陕北民歌在我市境内的遗存情况及民间歌手的分布与个人从艺履历等情况,补录新发现的陕北民歌词曲。
    2、将普查所获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建档。
    3、进一步深入开展陕北民歌的理论研究工作,省、市联手建立“陕北民歌研究会”,不仅注重理论研究工作,而且要重视培养民歌的编创和演唱人才。一方面要将研究成果编纂成书,另一方面要为农民歌手及已成名的民歌演唱者、演唱家制作音乐制品。
    (二)动态保护
    1、建立“农民歌手擂台赛”等民歌赛事的长效机制,并建立各县 (区)民歌演唱队,这是保护陕北民歌的有效措施,对于维系民歌的生态环境,有效地传承民歌艺术传统,不断发现和推举民歌演唱人才等,都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是有机的、活态的、激励型、促进型、可持续发展的动态保护措施。目前我们已建立了各县(区)专门的民歌品牌队伍,如神木“沙蒿林”民歌队,府谷“摇三摆”民歌队,榆阳“桃花水”民歌队,“横山里下来些游击队”民歌队,靖边“信天游”民歌队,定边“金三边”民歌队,绥德“三十里铺”民歌队,米脂“闯王”民歌队,佳县“东方红”了歌队,吴堡“赶牲灵”民歌队,清涧“翻身道情”民歌队,子洲“李子洲”了歌队,以上各县为单位的民歌队,做为县级水平打造,形成常年的活动形式,把全县最好的民歌手招纳进来,完成和打造各县的品牌曲目和品牌歌手,力争以传统原生态和新民歌两条腿走路的方式,让陕北民歌在我市发扬光大,代代相传。
    2、由各县(区)文化局、文化馆、教育局联合编写民歌教材,各学校文艺教师负责,每学期给学生教唱三至五首优秀的陕北民歌,让陕北民歌进课堂。
    3、制定“送出去、请进来”的民歌手培训计划,对有发展前途的年轻民歌手,让专家和本地演唱家对他们进行培训,力争推向全省和全国。
    4、在每年的“民歌艺术节”、“农民歌手擂台赛”上推出新人、新作,创新演唱形式,重点奖励新民歌的编创者。

    二、已采取的保护措施 
    1、1976年至1985年,原地区行署责成地区文化局、艺术馆,对民间歌手进行普查建档,共采集录制原生态民歌330多盒,收集民歌近8000多首。
    2、1986年至1998年,地区组建了专门的音乐专家组,对十二县(区)进行民歌复查、补查,完成了《中国民歌集成?陕西卷》和《榆林分卷(八册)》。
    3、2002年起,全市每年举行民歌大赛和各种民歌演唱会。
    4、组织各县(区)编撰民歌集成,绥德县率先完成了文化工程《绥德文库》,其中专设“陕北民歌卷”,出版民歌集三本(共五千多首民歌),并由市文化文物局编撰了《陕北民歌精选大全》。
    5、专为农民歌手设“农民歌手擂台赛”,激励农民唱陕北民歌的热情,维系民歌的生态环境,促进演唱水平的提高与发展,发现人才,推举人才为抢救保护工作,扎实开展,打好基础。
    6、建立“陕北民歌大家唱”城市赛事,营造城市演唱陕北民歌环境,强力传播陕北民歌艺术,使其成为特色文化大市建设的亮点工程。

    三、五年保护工作计划 
    2007年保护措施:各县(区)进一步普查本地民歌资源和民歌手,充实各县已有的民歌队,编辑各地民歌集,建立民歌资源档案,汇编全市民歌资源档案。将省级陕北民歌研究会延伸到市级,建立榆林市陕北民歌研究会。办好陕北民歌赛事。
    2008年保护措施:由榆林市陕北民歌研究会编辑教材,逐步将陕北民歌纳入全市城乡中小学音乐评。开展陕北民歌研究、编创、培训等工作。办好各种陕北民歌赛事。
    2009年保护措施:在各县(区)民歌的基础上,组织全市陕北民歌演唱团,以无伴奏合唱、表演唱、对唱、舞伴唱等多种形式,打造品牌节目,力争推向全国、推向市场。
    2010年—2011年保护措施:编辑、出版我市陕北民歌研究文集、音像制品等,组编、排演较大型民歌剧或大型演唱会等,形成文化品牌及市场化运作,使陕北民歌这一品牌文化,赢得更广泛的扩展空间,重现往日之辉煌,展现今日之灿烂。
    2007—2011年预期达到目标:
    1、完善普查资料整理为主的静态保护工作。
    2、全面普及全市城乡中小学陕北民歌教学工作。
    3、以各县(区)民歌队为主,加大乡村间民歌原生态的生存环境的保护力度。
    4、发展和培训陕北民歌演唱骨干队伍,加强陕北民歌保护与发展势头。
    5、撰写、出版陕北民歌研究成果、音像制品;创造陕北民歌文化品牌和营运市场。
    6、产业发展起步。

    四、五年主要保障措施 
    1、建立有专家指导的,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文化局局长为副组长,包括各部门相关负责人、业务人员在内的榆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已建立)。
    2、成立榆林市陕北民歌研究会,承担陕北民歌研究、人才培训、赛事组织、教材编辑、节目编排,音像出版、对外联络等工作。
    3、把陕北民歌艺术做为榆林文化大市建设的龙头之一,列入市政府特色文化大市建设规划中。
    4、市文化文物局确保专项保护经费的落实与到位。

    五、建立机制 
    1、建立市、县(区)、乡(镇)三级民歌保护专委会,采取政府牵头,文化专家主干,民歌骨干歌手实施的务实班子,对重点歌手、骨干歌手的传承人进行政策性优惠保护(市上已拿出管理办法下发)机制。
    2、建立各级政府把陕北民歌文化列入整个民间文化艺术保护的首选位置的管理机制。绥德县、神木县、榆阳区、横山县已建立了完成计划并开始实施,其它几个县正在落实中。
    3、建立市、县两级专家指导班子,成功的举办了首届榆林?中国陕北民歌艺术节及农民歌手擂台赛,县(区)相应完善这一赛事机制。
    4、各县(区)每年举办一次陕北民歌大赛或演唱会,编辑、出版各县(区)地方的精典民歌集,形成长效机制。
    5、市上初步确定把农民歌手擂台赛每两年举办一次,要规模大、形式新、创意好,力争下届打造国家级民歌品牌,进一步完成走向世界的目标发展机制。(第一届已赢得全国媒体的高度重视和国内外专家的赞誉)。
    6、现正在拟定对全市有名的农民歌王进行生活地位、政治地位、经济地位的帮扶计划,提高他们的社会知名度,以带动和促进农村民歌爱好者积极参于的意识,从源头上抓起的创新机制。

    六、经费预算及依据说明
    实施五年计划最少需要经费600万元,其中培训费150万元,出版费100万元,影像器材购置费60万元,重点乡村演出场所设备购制费140万元,音响,灯光购置费150万元。
   
    备注:全市经济状况不平衡,南部六县民歌发达,但经济贫困,北部六县则相反。市里重点扶持南六县,北六县条件好,力争加大投入。南六县财政和企业支持部分专项经费,北六县自行解决。希望能争取省和国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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