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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转鼓的保护计划

岐山县文化旅游局

    1、县政府为扶持发展转鼓产业,共投资10余万元对其进行服装设计,辅导编排,改良节目形式和内容,取得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2、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共计12万元。
    3、各转鼓队将演出收入的大部分投资在器具及服装上,每年有2万元。

    一、主要保护内容
    为了保护岐山转鼓,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十年保护计划,县文化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负责管理督导;宝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和文化局负责检查、督促。保护计划如下:
    (一)静态保护
    1、组织专业群众文化干部投入工作,进一步挖掘整理传统鼓谱。全面普查,研究整理岐山转鼓的起源、传承和发展历史。
    2、将普查所获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存档,并建章立制,完善保护措施。
    3、深入开展转鼓理论研究工作,不但要抓好岐山转鼓的基础理论研究,而且要注重抓好转鼓鼓谱、表演形式、内容及阵法、排列方法的文字资料研究整理,并编纂成书予以出版。
    (二)动态保护
    1、建立索王、冯家村、陵头、庵里等转鼓队原生态保护机构,把县内所有转鼓艺术纳入保护范畴,对鼓谱、老艺人和承传谱系做重点保护。
    2、继承发展岐山转鼓,建立一支能长期从事锣鼓表演的民间艺术团体,常年开展活动、培训和研究。
    3、组织专业人员对其深入调查、挖掘整理,并在适当的时候由政府投资录音录像摄影,留存资料,以便延续传承;对老艺人的传统技艺采用口授录音录像的方式加以保护。

    二、已采取的保护措施 
    1、县文化馆聘请省市民艺专家对其进行艺术指导,并将岐山转鼓列入民俗文化保护项目。
    2、县上把转鼓艺术作为县域艺术品牌来培植,不断强化队伍管理,开展鼓艺培训传承,开展对外文化交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成立了岐山县民间艺术保护工作部,对转鼓艺术进行系统的研究和保护。
    4、县文化主管部门及县文化馆连续多年举办锣鼓大赛,培养后备力量。为老民间艺人建立档案,进行普查予以保护。
    5、2004年岐山县被陕西省文化厅授予“转鼓之乡”。

    三、五年保护工作计划 
    2007年  文化馆全面普查、挖掘、整理岐山转鼓的渊源、传承、沿革、发展之历史资料,建立以索王、冯家村、陵头、庵里等转鼓队伍为主体的转鼓协会。完善普查资料整理机制,力争在现有的基础上挖掘、抢救一部分濒临失传的鼓谱。
    2008年  文化馆抽调专业人员对各锣鼓队进行培训指导,并举办全县性的转鼓大赛,以普及宣传转鼓艺术。在全县普及转鼓艺术,开展各种类型的转鼓传承讲座,使其发扬光大。
    2009年  对民间艺人进行保护,并组建一支300人以上的大型转鼓表演团队,能经常性地代表岐山进行民间艺术交流。挖掘、整理出版《岐山转鼓鼓谱》。
    2010—2010年  将转鼓基础知识编印成册,向在校学生和社会各界进行广泛宣传。1、编纂《岐山转鼓基础知识宣传册》。2、学生普及率达50%。

    四、五年主要保障措施 
    1、建立有专家组指导的以主管县长为组长的岐山转鼓保护领导小组;
    2、文化业务单位抽调5-6人经常性地对各转鼓队进行培训和指导,并指定专人参与理论研究,挖掘其文化价值。
    3、全县各级政府组织倡导企业及个人对转鼓进行捐赠支持。

    五、建立机制 
    在实施的保护规划中,要建立保护机制,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逐步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的保护体系。
    1、现有艺人、传承对象、专家学者步调一致,建立互动互补的人才队伍机制。
    2、原生态保护与不断提高技艺、发展创新、协调发展的动态保护机制。
    3、挖掘、传承、保护转鼓技艺与发展创新转鼓产业相结合,以产业为依托,形成以鼓养鼓的文化艺术市场运营机制。

    六、经费预算及依据说明
    为实现上述目标,预计支出170万元,其具体预算如下:
    1、组织专业人员挖掘 、整理 、出版论文专著及《岐山转鼓鼓谱》,编写宣传资料,收集摄影、录像资料所需投入及购置器材经费30万元。
    2、对老民间艺人进行保护,发放生活补助40万元。
    3、进行转鼓艺术培训,购置电脑、鼓器等相关设施,开辟活动场地60万元。
    4、对村级重点转鼓队伍进行引导培训,添置器物,更新服装等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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