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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杆架花焰火工艺的保护计划

洋县文化馆

    1、1983年、1984年及新世纪之初对洋县杆架花焰火和其它民间焰花普查、建档建卡,投入保护资金约537万元人民币,其中政府投入10万元人币,民间投入527万元人民币。
    2、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至今,民间投入杆架花焰火抢救,保护和传承的资金为527万元人民币。
    ①洋县。小江封太刚,“封大炮”杆架花作访投入80万元人民币购置固定资产,流动资金70万元人民币(含库存产品30万元人民币),用于科研、技改、培训、保护为52万元人民币,合计202万元人民币。
    ②洋县纸坊梁忠民杆架花作坊投入150万元人民币购置固定资产,流动资金80万元人民币(含库存产品40万元人民币),用于科研、技改、培训、保护为95万元人民币,合计325万元人民币。

    一、主要保护内容
    (一)静态保护
    1、深入细致地开展普查工作,彻底搞清洋县宫廷杆架花焰火的历史沿革,进一步掌握传承谱系更详尽的情况,进一步了解杆架花作坊成员的技术状况,进一步了解杆架花焰花的配制、制作工艺和组合燃放技艺等。
    2、对资料进行深入研究。
    3、将研究成果编纂为《洋县宫廷杆架花焰火》一书,由国家出版社正规出版。
    (二)动态保护
    1、建立磨子桥镇小江村、磨子桥镇磨桥村,洋州镇纸坊巩家槽村、戚氏镇戚氏村,谢村镇六陵渡村,马畅镇马畅街村等6个杆架花焰火生态保护村。
    2、重点扶植纸坊梁忠民杆架花作坊,小江村封太刚“封大炮”杆架花作坊。
    3、举办杆架花焰火制作、组装、燃放技艺培训班10期。
    4、坚持在洋县秋交会期间举办一年一度的杆架花艺术节,并办出高质量、高水准。

    二、已采取的保护措施 
    1、1983年、1984年,洋县文化局,洋县文化馆对全县城内的杆架花焰火及其配伍焰花爆竹进行了摸底调查、登记,初步掌握了洋县杆架花焰火的历史沿革、现状与相关内容。
    2、政府扶植民间焰花作访。如县政府对民间的梁忠民杆架花和封太刚“封大炮”杆架花作访生产及焰花活动及时组织座谈总结,并为其提供演出平台,联系演出机会。在建国10周年庆典时,政府推荐“封大炮”作坊杆架花赴天安门广场演出,周恩来总理亲手为洋县杆架花演出点火。在政府的沟通联系下,梁忠民作坊杆架花焰火在中国西安古文化艺术节中获“三连冠”,并为中国唐蕃古道艺术节、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深圳国际啤酒节、中国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庆典点燃圣火和燃放宫廷杆架花焰火。此外,政府每年都在元霄节和秋季物资交流会上组织洋县杆架花的燃放活动。
    3、县内几处杆架花作坊很重视对技术力量的培养,如梁忠民作坊宫廷杆架花传人张克勤老艺人授徒12人,梁大炮作坊培养徒弟9人。
    4、政府在每年秋季物资交流会中进行杆架花品种评比。
    5、各级政府在政策许可的前提下,为洋县焰花产品疏通销售渠道。

    三、十年保护目标 
    为洋县宫廷杆架花焰火建立规范的档案馆、陈列馆、音像展示厅、操作及燃放演示厅。创建杆架花生态保护村,并将生态保护村做大做强。申报洋县杆架花焰火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让洋县杆架花宫廷焰火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四、五年保护工作计划 
    2007年保护措施
    建立磨子桥镇小江村、磨子桥镇磨子桥村、洋州镇纸坊巩家槽村、谢村镇六陵渡村、戚氏镇戚氏村、马畅镇马畅街村等6个杆架花焰火生态保护村。举办杆架花制作和组装燃放培训班各一期。
    2008年保护措施
    着力扶植洋州镇纸坊村梁忠民杆架花宫廷焰火作坊、小江封太刚“封大炮”杆架花焰火作坊,成立洋县杆架花宫廷焰火研究机构,建立档案馆。举办杆架花焰火制作、组装燃放培训各一期。
    2009年保护措施
    建立洋县杆架花宫廷焰火传习机构,举办杆架焰火制作、组合燃放培训班各一期,举办一次特大规模的杆架花宫廷焰火艺术节。
    2010年保护措施
    编辑出版《洋县杆架花宫廷焰火》。推介洋县杆架花,除在本县,本省和全国加密演出场次外,也要增加在国外演出的场数。举办杆架花焰火制作、组装燃放培训各一期。
    2011年保护措施
    建立洋县杆架花焰火模拟表演厅和大屏幕音像资料展示厅。举办一次既规模大,又档次高的杆架花宫廷焰火艺术节。邀请省内外专家和国际友人观摩。建立洋县杆架花文化传播公司。
    2007—2011年预期目标
    1、完善以普查资料为主的静态保护工作。
    2、扶植民间具有法人资格的洋县杆架花宫廷焰火作坊。
    3、开展焰火从业人员的培训,在十一五期间培养杆架花技术人员30人以上。
    4、以建立洋县杆架花生态保护村为契机,加大对洋县杆架花宫廷焰火的原生态保护。
    5、杆架花焰火文化传播产业起步。

    五、五年主要保障措施 
    1、建立有专家指导的,以县文体事业局局长为组长的洋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领导小组。(现已建立,名单见辅助材料)。
    2、建立县文体事业局分管局长和县文化馆馆长为负责人的洋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部(现已建立,名单辅助材料)。
    3、建立洋县杆架花焰火教学教务领导小组。
    4、设立《洋县杆架花焰火》编纂小组。
    5、把洋县杆架花焰火保护列入文化馆业务干部业务考核的内容,并实行责任追究。
    6、实行招商引资,保护和发展洋县杆架花焰火产业。

    六、建立机制 
    1、健全洋县杆架花焰火抢救、保护机构,五年保护计划由洋县文化馆负责组织实施、洋县文体事业局负责管理督导。
    2、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逐步探索建立与遗产保护要求相适应的洋县杆架花焰火演出团体管理运行机制。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健全资金投入机制。
    4、加强队伍建设力度,不断巩固和壮大洋县杆架花焰火艺人队伍,不断提高艺术档次。

    七、经费预算及依据说明
    洋县杆架花焰火保护经费预算443.6万元人民币,依据说明如下:
    1、编纂出版《洋县杆架花焰火》一书,需资料收集采写、编著出版费用20万元人民币。
    2、给杆架花焰火艺人5年生活补贴33.60万元人民币,全县重点扶持的两个杆架花焰火作坊,其中纸坊梁忠民杆架花焰火作坊老艺人12个,小江封太刚“封大炮”杆架花焰火作坊老艺人9人,共21名艺人,每人每月按所在汉中市农村最低生活社会保障金320元计算,每年需补助6.72万元人民币。
    3、杆架花焰火生态保护村5年共需50万元人民币。全县共有杆架花焰火生态保护村6个,其分别为小江封家村、纸坊巩家槽村、磨子桥镇磨子桥村、马畅镇马畅街村、戚氏镇戚氏村、谢村镇六陵渡村。封家村和巩家槽村每年各3万元人民币保护费,其余每村每年保护经费1万元人民币。
    4、普查、建档建卡需15万元人民币,建档案馆30万元人民币,300平方米,每平方米1000元人民币,室内设备10万元人民币,共需55万元人民币。
    5、建立洋县杆架花焰火音像资料展示厅(200平方米,每平方米1000元,需20万元人民币)。杆架花焰火模拟表演厅,(300平方米,每平方米1000元需30万元人民币)室内设备20万元人民币,共需70万元人民币。
    6、为重点扶持的梁忠民杆架花作坊和封太刚“封大炮”杆架花作坊各投入保护资金10万元人民币,共需要20万元人民币。
    7、举办杆架花焰火制作、组装、燃放培训共10次,每次4万元,共需40万元人民币。
    8、洋县杆架花焰火研究机构5年需经费25万元人民币(每年以5万元人民币计算)。
    9、举办一年一度的杆架花焰火艺术节(共5次,含一次规模最大档次最高的),5年共需130万元人民币。规模最大的一次为 30万元人民币,其余各次为2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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