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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杆火艺术的历史渊源

蒲城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据蒲城县志记载,蒲城杆火产生于南宋(公元1130年),距今已有近千年历史。相传,唐初孙思邈利用蒲城县盛产的硫磺、芒硝发明了最早的火药。雷坊村人利用火药加以配方,制作成了烟花爆竹。

    盛唐时,古都长安每年元宵节及各种庆典必燃放蒲城爆竹花火。到了南宋(公元1130年),雷坊村一带的花火有了更大的发展。花火艺人将花筒、爆竹、蹿子与花灯相联,创造出样式独特的杆火。至清朝杆火发展至鼎盛。

    蒲城杆火源远流长,历经千年传承,方以延续至今,它以独有的艺术感染力闻名中外。早在宋、元、明、清各朝,雷坊村杆火均有施放,大多为达官贵人及宫廷施放;民间因为制作繁复、工艺讲究、造价昂贵,所以施放很少,因而杆火的传承及辐射影响区域都相对狭小,很少有人知道杆火艺术。

    建国后,在党和政府的关心下,蒲城杆火走出蒲城,走向全国,先后四进北京表演,参加了国庆大典等活动。由于历史原因,在“文革”期间雷坊村的“火神庙”被毁,杆火艺术遭受冷落、破坏。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蒲城县政府的指导支持下,蒲城杆火重放异彩,在国内外一些重大庆典活动中显现了它独特的艺术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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