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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担芯子的保护计划

洛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目前资金投入情况:
  1、挖掘整理、普查登记、录像、拍照、制作资料光盘,建立艺人艺术档案(包括文字、史料、音响资料、收集器具等),投入资金30万元。
  2、为扩大宣传层面,组织拍摄电视专题片,利用报刊、登载介绍文章,召开艺人座谈会,培养代表性传承人,投入资金20万元。
  3、有关乡、村历年购置服装、乐器、制作道具、组织群众排演补助50万元。
  累计投入资金:100万元

已采取的保护措施:
  1、县上已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有关乡村已成立相应的保护小组。
  2、县非遗中心已着手对“担芯子”艺人逐人建立艺术档案,包括录音、录像、征集器具、文史资料。
  3、已抓活动点两个,年节组织演出20余场次,观众达3万余人次。
  4、已初步选定景村镇张村、古城镇李庙村代表性传承人15人。
  5、已安排业务干部深入基层对这种表演形式进行辅导提高。
  6、已利用新闻媒体发表介绍文章,播放演出盛况,不断提高这一艺术形式的影响力和社会知名度。

主要保护内容:
  挖掘整理、收集资料,选定代表性传承人带头传艺,建立艺术档案,成立保护组织,投入扶持保护经费。

十年保护目标:
  1、全县发展组建“担芯子”演出队20个,参演人员达500人。
  2、选定代表性传承人20名,带徒传艺达100余人。
  3、建立健全艺人档案数据库,达到音像、文字、资料、征集器具一切齐全。
  4、配合县域旅游开发,景区景点组织演出,向游人展示洛南特色文化。

五年保护工作计划:
  2011年  组织人力对项目挖掘整理、普查登记新老艺人,收集有关文字资料,成立县、乡、镇、村保护组织,力争申报市、省级“非遗”项目成功。
  2012年  选定代表性传承人15人,签订责任书,每名传承人带徒3-5人,利用新闻媒体,扩大宣传层面,拍摄播放2-3名传承人的电视专题片。充实各种材料,争取申报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成功。
  2013年  组织召开项目所有艺人座谈会,建立健全所有艺人艺术档案(包括音像、文字、照片、器具),组织专人对项目表演中的音乐、舞蹈、化妆、服饰、发型、头饰进行深层次的调查,撰写有价值的理论文章。
  2014年  举办全县传统民间艺术大奖赛,重点突出“担芯子”项目,表演村队不少于20个;特邀省、市民间艺术专家担任评委,现场指导,提高技艺。
  2015年  配合本县旅游开发,组织一支50人的演出队伍,在各个旅游景点宣传演出,确保这一项目的传承延续。

五年主要保护措施:
  1、挖掘整理、普查登记、全面掌握基本情况;
  2、选定代表性传承人,带徒传艺;
  3、建立艺人艺术档案,收集有关资料;
  4、成立县、乡镇、村保护组织;
  5、利用新闻媒体扩大宣传、提高知名度;
  6、加大对项目保护经费的扶持。

建立机制:
  成立县、乡、村保护组织,确定项目责任人,签订责任书;选定代表性传承人,落实有关扶持补助津贴;将保护规划的落实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经费预算及依据说明:
  1、挖掘整理,普查登记、收集有关资料、器具,15万元。
  2、建立健全艺人艺术档案,数据库(包括音像资料)25万元。
  3、利用新闻媒体专版宣传,拍摄播放艺人表演宣传专题片,10万元。
  4、举办全县担芯子社火表演大奖赛(届时邀请省、市专家评委)30万元。
  5、配合县内旅游开发,组建一支50人的演出队伍,在景点景区宣传表演,50万元。
  6、扶持培养代表性传承人20名,带传艺100人,20万元。
  合计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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