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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南红军歌谣的保护计划

汉阴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已采取的保护措施:

    2008年,由中共汉阴县委、汉阴县老区建设促进委员会、汉阴县文化旅游广播局组织举行《陕南红军歌谣》研讨座谈会,决定将其收录为汉阴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并确认相关传承人地位。

    2008年由汉阴县文化艺术中心,汉阴县城关镇、汉阳镇、漩涡镇组织人员编辑谱曲,印刷成册,在学校、机关单位组织教唱红军歌谣。

    2009年1月,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决定申报安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代表作,并组织专项小组进行考证、搜集、整理工作。

  2009年2月,由汉阴县文化艺术中心组织创作人员给小部分歌谣谱曲,并在民歌手中先人演唱,准备在《中国·汉阴第四届油菜花节》开幕式上演唱。

    保护内容:

    全面系统准确地保护《陕南红军歌谣》的主要内容有:

    1、《陕南红军歌谣》的民间文学特征的歌谣艺术形式。这包括质朴的民间语言,深厚的革命感情,灵活的民歌句式,紧密联系生活的比兴诗歌手段,触景生情的创作激情和随时随地演唱、伴唱合唱等灵活的演出艺术形式。

    2、保护有重大影响的代表性传承人,同时加强对传承人(继承人)的培养。

    3、通过普查继续收集、整理出版《陕南红军歌谣》,做到不漏、不变,有文字、曲谱、音像等系统的档案。

    4、结合建立陕南人民抗日第一军纪念馆,对与《陕南红军歌谣》有关实物收集展示。

    5、通过各种宣传媒体、节庆演出、民间节日、婚丧嫁娶宣传、表演扩大宣传面,增大传播力度,培养传唱人,培养观众。

    6、红军歌谣是时代产物,新的时代应有新的生机,组织专业创作人员到群众中去,体验生活,挖掘艺术精髓,创作出反映主旋律,具有新时代特征的陕南红军歌谣。

    五年计划:

    时间:2006年

    保护措施:对《陕南红军歌谣》作专题调查;确定重点收集人,对资料进行归类、编目。

    预期目标:收集,归类编目。

    时间:2007年

    保护措施:由传承人巫其祥搜集整理的2000多首歌谣中精选出1230多首,约50多万字,
准备集结出版发行。

    预期目标:整理、精选。

    时间:2008年

    保护措施:①《陕南红军歌谣》入汉阴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代表作名录。

             ②准备充实申报安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代表作资料。

    预期目标:公布,县级名录申报市级代表作。

    时间:2009年

    保护措施:

    ①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代表作。

    ②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代表作。

    ③组织重点试点区谱唱《陕南红军歌谣》部分内容。

    ④选编《陕南红军歌谣》出版发行,加大宣传力度。

    预期目标:成功申报市、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代表作。续编谱唱歌谣。

    时间:2010年

    保护措施:

    ①建立陕南革命史展览馆《陕南红军歌谣》长期展示。

    ②组织人数不限的演出队5—1 0个队演唱《陕南红军歌谣》。

    ③建立陕南革命史研究所,对《陕南红军歌谣》进行伞方位研究,继续组织出版,成为一套丛书。


    预期目标:展览、研究、出版、演出,全面传承。

    保护措施:

    1、打破县、市、省界线,各县、市、省密切联合,组成陕、鄂、豫、川革命老区普查研究机构,对革命老区的党史、军史、文史进行抢救性的工作。

    2、陕南革命老区三市(安康、汉中、商洛)联合组成《陕南红军歌谣》研究机构,组成研究协会,把这一工作持久实实在在的进行下去。

    3、以安康市汉阴县为中心对已收集的歌谣组织人力、财力进行汇总,编辑出版发行《陕南红军歌谣》丛书。

    4、陕南三市分片组织演出队,举行原生态红军歌谣汇演、红军歌谣大奖赛等形式的普及宣传活动。

    5、认定命名传承人、继承人、演唱人,在民间建立一套系统传承队伍。

    6、把《陕南红军歌谣》作为品牌、名片、产业来抓,行成知识产权保护、经济支撑、可持续发展的红色旅游项目。

    建立机制:

    1、整体统一、分散配合的传承、研究、发展体制。区域分散、民间口头流传的歌谣,适应其特点建立既统一又分散的工作机制。

    2、法规条文、灵活形式的保护机制。制定有关保护条例,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与灵活研究形式、灵活出版形式、灵活表演形式相结合的保护机制。

    3、政治、文化、经济三位一体结合保护法则。《陕南红军歌谣》是对党史、军史、革命老区史的研究保护,又是民间文学、民间音乐的保护工程,同时也是开展红色旅游、促进革命老区经济发展的经济任务,三位一体齐抓共管把保护工程落到实处。

    经费预算及其依据说明:

    1、普查、研讨、设备购置(含数据库建设)费用30万元;

    2、濒危艺人和传承人养老基金及生活补助费20万元;

    3、出版《陕南红军歌谣》丛书费用30万元;

    4、《陕南红军歌谣》MTV光盘系列费用20万元;

    5、《陕南红军歌谣》传承人、继承人、传唱人培训班6期300人教材、师资和学员生活补助、会议费用30万元;

    6、陕南各市县专题研讨会5期费用25万元;

    7、举办《陕南红军歌谣》演出晚会及单位演唱大赛县级5次,乡镇20次,费用30万元;

    8、建立陕南抗日第一军纪念馆内设《陕南红罕歌谣》专题展览馆费用50万元。

    以上共需资金235万元。县财政每年预算1 0万元保护经费,向社会群团组织、企业募捐40万,自筹资金10万元。尚有资金缺口135万元,需省财政给予专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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