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跨库检索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您的位置:首页 > 省级保护项目 > 民间美术 > 洛川刺绣

洛川刺绣的保护计划

洛川文化馆

    已采取的保护措施:

    (一)、从1980年起,洛川县政府责成文化部门采取了重点行政村保护措施,利用普查、培训进行整理和提高。

    (二)、县文化部门每年组织作品参加省市民间艺术展,加大对外交流宣传,1993年洛川县被文化部命名“民间艺术之乡”。

    (三)、2004年县政府召开会议,就民间艺术文化保护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资金投入情况

    1982年至今,县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累计投入资金6万元,用于发掘、抢救、保护和发展。

    保护内容:

    为保护洛川刺绣制定了十年保护计划,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洛川县文体局负责管理督促,其保护计划重点如下:

    一、静态保护

    1、进一步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普查工作,彻底摸清刺绣发展发生的历史沿革以及传承关系、所用道具和技艺程式、风格特点、造型手法。

    2、将普查所得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存档并入册。理论研究资料编撰成册予以出版。

    二、动态保护

    1、建立文化生态保护村,对这些文化生态村实行重点保护,建立新的刺绣队伍,发展中青年为主的协会会员。

    2、加强对外交流与宣传,通过对外交流和宣传,提高人们对洛川民间刺绣的认识,要制作符合当代审美趋向的绣品,还要制作出实用性强的刺绣精品,不断提高民间刺绣的知名度。

    3、走艺术产业化的道路,配合国家提出的民间艺术保护工程,发展民间刺绣与开发民间艺术产业相结合,形成以产业实体为依托,以发展民间刺绣为目的的艺术市场,更好地继承发展洛川的民间艺术遗产。

    五年计划:

    时间:2007年

    保护措施:全面普查、研究刺绣的发展、传承规律,建立东安宫等3个文化原生态保护村。

    预期目标:完成普查资料整理。

    时间:2008年

    保护措施:整理普查资料,在各学校试行刺绣教学。

您是第 位访客!